他叫赵晓枫。
他虽得名像女人,不过他是一个堂堂正正的男人:
喜做风流裙下鬼,只为石榴裙折腰。
他只是外柔内刚,却平添了许多人的看不惯。
江湖上要来伐他的,平均每十个人里就有两三个。
因为他不仅外柔内刚,他还有着世人穷其一生都无法学得的本事——七步通幽诀。
他发功时,七步之内,没有人能活下来。
他自出生时,就开始修炼此功。
因此他在很小时,就已经名满江湖。
这世上没有人不知道他的名字。
他手中沾满鲜血,不到二十岁就已经是天下无双。
这些让得不到名利的人对他恨之入骨,而使得天下少女,对他芳心四溢。
他从不排斥一个向他投来胸膛的少女。
因为他自幼出生在市井之中,所以,青楼里面的每一个细节,他都了如指掌。
他常出入青楼,因为他的身份,他可以体验别人花钱都享受不到的快乐。
所以,当这种快乐无限地堆积时,他才发觉,留给他的只剩下空虚和寂寞。因为重复的快乐非但无法叠加,反而会掉价。直到这份快乐让他感到彻彻底底的空虚,他才如梦初醒——这又有什么意义呢?
七岁到十七岁,他经历了同年龄的人不可能经历的江湖杀伐,打败了七十年功力都无法击败的武功鬼才,一个个自称名满江湖,自称天下第一的豪杰、侠客,都倒在了他的剑下。
可,他本不想杀人。
可,想活着他就必须杀人——当他活着必须靠杀人来维持的时候,他的生命就已经成了他手中剑的附庸。而他必须时时刻刻地刺激他的神经,告诉他自己,他活着只因为他必须为了生存的意义而活着……
——遗春楼——
一个刺激他神经的地方,让他时时刻刻明白,他还活着的地方。
十年,三千六百五十多天,每天他都,三千六百五十多次邂逅,三千六百五十多套衣裳,三千六百五十多种味道……
他早已觉得,看到一个女人身体不过是稀松平常而已,他虽从未感到厌恶,可也已经失去了当初的眼红心跳,呼吸急促,失去了乐趣。
……
这是九月的最后一天。
秋色正浓,秋风送爽。
朱雀街每年九月的时候,都会在长街两侧放孔明灯。
这种浪漫,只有喜欢秋天的人才会懂。
他是出生于秋日的清晨,当一片枫叶坠地时,他的生命,也悄然降临。
晓枫,是他生命的起点;也可能是他生命的归宿。
秋,自然是他生命的港湾。
十年来,他每日见过的女孩,或是之前见过的,或是陌生面孔的,无一不是一副诱惑的面孔,他虽在万花丛中游戏,却始终无法直面那副贪婪的面孔,他知道,她们通过出卖自己宝贵的那份纯洁,来得到一个全天下最有本事的人所带来的名与利,哪怕是他的一句责骂,也会成为她们炫耀的资本……
可人有时是叛逆的,他虽心里清楚这些女人的心思,却还是不自觉的采撷着每一位少女的花朵。
他恨,但他也愿。
他矛盾,但他仍然统一。
一个风流得堪比帝王的人,看到再风情万种的女人,也不过是按照习惯,刺激着相同的神经。
在这一天,他遇到了这个人,这是他此生遇到的最美的女人,可也是最可怕的一个女人……
遗春楼,七楼。
朝西南有间上房,是他的专属空间。
九月的最后一天,九月的最后一个夜晚。
这个女孩被带了进来。
他见到了这个女孩的第一面。
门开时,陈妈妈在她耳边耳语几句,便笑着离开了。
他知道,陈妈妈说的只是她的口头禅而已“你要乖乖听话,公子才会赏你钱。”
陈妈妈轻轻地闭上了门。
他在桌边弄扇,看得此女子生得如此娇媚,心中竟然动了几分喜欢。
只因她那一颦一蹙,这不禁让人两眼一亮,真是如蒙清音酬,若渴吸月液。
每日里他在等待姑娘时总充满几分幻想,可结果往往是不如愿。
今日里只出乎了他的意料。
他招手道:“姑娘可懂霓裳舞?”
女子脸上并未挂着笑,如珍珠似玛瑙晶莹剔透樱桃嘴,两湾似蹙非蹙柳叶眉,一对情深脉脉含情目,羊脂玉净小手挽一只小扇,走得蜻蜓点水销魂步,一头飞流之下三千瀑,整个一个绝世的幽幽郁郁大美人!
只是那女子并未张口,走到桌前。
死死盯着他,那双似哭非哭似有泪似无泪朦胧目,近前来看得眼如水杏,轻睫如雨后湿羽。
这是一个别致的女人。
一袭长白羽纱,青袄。
世间谁人受得了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