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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拉小说网 > 图说民国风云人物:江湖卷 > 舆论纷争,终获自由

舆论纷争,终获自由

施剑翘刺杀孙传芳的案件在天津的地方法院审理。按照当时的法律,施剑翘的行为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死刑。在法庭上,施剑翘毫不畏惧,详细陈述了自己艰难的复仇历程,最后说道:“父亲如果战死在两军阵前,我不能拿孙传芳做仇人。他残杀俘虏,死后悬头,我才与他不共戴天。”

施剑翘的陈述以及律师的辩护感动了在座的每一个旁听者,也感动了法官。但是,人们也提出了一些迷惑:施剑翘哪里来的枪?跟谁学的射击技术?有没有共犯和更深的犯罪背景?对于这些问题,法庭进行了详细的追问。

施剑翘面对询问,从容不迫地一一对答。她说:“我为父报仇,蓄谋已久

,并没有也不可能有什么别的背景。我的父亲不是死在两军对垒的沙场,他是被俘虏后惨遭杀害,还被悬头示众,此仇不共戴天。我若不能报此深仇大恨,枉为人女!我的本家兄弟和我丈夫都是有钱有势的人,却忘恩负义,不肯为我父亲报仇,我不可能再去找别人。再说,要刺杀像孙传芳这样的人,关系极为重大,如果不小心谨慎,连我的命也会搭上,功败垂成。所以买油印机,刻写印刷品,都只能由我一人担任,连母亲也不知道。手枪是由太原我丈夫那里带来的。至于射击技术,我在幼小时就常拿父亲枕头下的手枪玩,知道如何装子弹,怎样放枪。”

审理过程中,社会各界纷纷对施剑翘表示声援

,并强烈呼吁国民政府释放或特赦施剑翘。法庭鉴于施剑翘的为父报仇情结以及社会各界的反应,做出一审判决:判处施剑翘有期徒刑10年。这已是谋杀罪中最低的刑罚,但施剑翘并不服判,她上诉到天津市高等法院。高等法院接受上诉,改判其有期徒刑7年。

施剑翘服刑一年后,1936年10月20日,国民政府在舆论的压力下,特赦了施剑翘。在这其中,冯玉祥也出了大力。冯玉祥早年曾跟施剑翘的生父施从云参加过反清运动,得知施剑翘之事后,便四处奔走,联合了30多位党政要员,呈请国民政府特赦施剑翘。

后来,施剑翘辗转各地,往来佛堂,宣号佛意。1937年,她担任了湖

南抗敌后援总会慰劳组主任,先后去汉口等地慰劳抗日将士,捐赠物资给八路军驻长沙办事处,并在合川县募捐了3架飞机的资金。***想拉拢她,她断然拒绝,写诗明志道:“寄语渔人休布网,大鱼不在此中留。”在***、***的指导下,她逐步走向革命,1945年她遵照***的指示,出川到苏州办从云小学,掩护党的地下工作者。

1946年,施剑翘受***的委托,利用合法身份,冒着生命危险,把慰问金送到驾机起义的刘本善家属手中。新中国成立后,施剑翘曾担任苏州市人民代表和市妇联副主席,后应***总理邀请去北京,担任全国妇联领导职务和北京市****。197

8年8月27日,施剑翘因病在北京去世。

辣手书生,杀手无名

陈恭澍

手无形,杀手无名……随即沉入黑暗,永不会有活人知道他的本来面目,杀

他的存在似乎像死亡天使,只在最后的关键一刻出现,杀手,即使过了这么长时间,他的身影依然模糊难辨。

手书生』之称的『军统第一杀手』陈恭澍。作为职业却几乎没有人能够捕捉到他们的踪迹,比如有着『辣

比如《集结号》里的谷子地;有的人存在过,显赫过,有的人活着,想尽办法就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过去,

·人物档案·

姓名:陈恭澍

别名:无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祖籍:福建龙海

出生地:河北宁河生卒年:1907—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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