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外出,要么是去帮粪帮挑粪,要么是去和乞丐抢大户人家倒出来的馊饭泔水。不是上不上得了台面的问题,是乞丐见了都嫌晦气的问题。
但如今,事情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张散和一众人手带来的指虎,短刀,短棍等等管制铁具。陆藏清楚地看到了,那些面黄肌瘦的男人眼里的光,被铁具的光泽点亮。
当天,村子里的曹老丈便找到了陆藏,诉说了一番自己的担忧。
曹老丈只知道陆藏是帝京的公职人员,并不知晓具体是什么职位。但如今黑帮来聚居地招人,能和曹老丈一块商量着来的,也就陆藏了。
好说歹说将曹老丈劝回去,陆藏也无奈得很。若有其他办法,他也不会想要用黑帮的形式让西界流民扎下根来。
眼下,真的是没有别的路能走了。
老百姓对黑帮都不会有好的观感,这是很自然的事情。
为什么普遍如此?为什么老百姓一定就是天生讨厌黑帮的?
其原因在于,压迫。
黑帮是距离百姓距离最近的压迫,黑帮的利润来源哪一样跟百姓无关?保护费是从老百姓身上收的,牙行拐卖的是百姓的孩子,娼妓幻药破坏的是百姓的家庭。
他们不是趴在百姓身上的吸血水蛭,而是一片一片从人身上割下肉来的屠夫!
陆藏看得清这一点,所以他很讨厌黑帮,也不想和黑帮扯上关系。但没办法,想要为这一大群同乡谋得一份生计,黑帮就是最好的。
帝京有千百个理由拒绝西界流民融入,黑帮只需要一个理由——不怕死就好。
这是融入所必要的阵痛,而那些会死在对美好生活向往之中的西界流民,是必要的牺牲。
再然后,就在帝京的中小帮派打得火热的这种时候,一只下手狠辣的帮派,异军突起。
在其话事人张散的带领下,百人众一日连下三个中型帮派据点,名声大噪。
他们真的够狠,啪,这儿扎一刀,血还没擦干净呢,就寻下一家去了。
连带血的衣裳都不换便冲向下一个对家,远远看去像是身上衣裳绣了一朵朵红色大花。
见过的百姓都称他们为——红花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