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公好弋,使烛邹主鸟而亡之,公怒,召吏欲杀之。
晏子曰:“烛邹有罪三,请数之以其罪而杀之。”公曰:“可。”于是召而数之公前,曰:“烛邹,汝为吾君主鸟而亡
之,是罪一也;使吾君以鸟之故杀人,是罪二也;使诸侯闻之,以吾君重鸟以轻士,是罪三也。”
数烛邹罪已毕,请杀之。公曰:“勿杀!寡人闻①命矣。”
注:
①闻
:听从。
译:
景公喜欢捕鸟,让侍从烛邹饲养他捕捉到的鸟,但烛邹却把鸟养死了。景公很生气,下诏令官吏杀了他。
晏子说:“烛邹有三条罪状,请让我一一数说,
再按罪杀他。”
景公说:“行。”
于是晏子召来烛邹在景公面前数说他的罪状,说:“烛邹!你为君上养鸟,而把鸟都养死了,是第一条罪状;使我们的国君因为鸟的原
因而杀人,是第二条罪状;使诸侯听说这件事,认为我们的国君重鸟轻人,是第三条罪状。”
晏子数说完烛邹之罪,请求景公杀了他,景公说:“不杀了,寡人听从先生的教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