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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阿兀

中原的晨雾,竟是这样的稀薄,还是草原的雾好啊,浓得象阿妈挤的马奶,酸酸的,甜甜的,若是以前,阿爸总是会说,要喝就喝小母马的头奶,那叫初乳,喝了有种晕忽忽的感觉,可是劲大,象青稞子酒一样,可是我没喝过。

阿兀稳稳的骑在飞驰的马背上,这是从自己家帐里带来的小母马,小母马的初乳被老爷们喝了,老爷们是草原的主人,是所有突厥人的主宰,如果有人敢质疑,或者不听老爷们的号令的话,就会被萨满巫师说成是对神不敬,轻则被重重的鞭打一顿,重则会被剁去四肢,扔到野外喂狼。

老爷们也是一头畜牲,在草原花开的时节,便会象狼一样四处游荡,有牧民的地方,有帐包的地方,就有鲜花一样漂亮的姑娘,就会引得老爷们垂涎欲滴。阿玉纳,我的好妹妹,象初生的小羊羔一样纯洁可爱,象草原的百灵鸟一样聪明动人,可是自己出去追狼的那个夏天,她死了。

她赤裸的胸膛上,有一道长长的刀痕,那是阿爸的长刀,我认得,那把祖传的长刀,据说是一个来自中原的落魄侠客所送,阿爸也死了,死在她可爱的女儿身边。就在那个夏天,老爷们要抢走我的妹妹阿玉纳,阿爸是个勇士,象草原的雄狮一般无畏的勇士,象蓝天上孤独的大雕一般的勇士,死在了一群恶狼和秃鹫的围攻下。阿妈奄奄一息,她的脖子已经断了,可是她努力的活着,拚命的喘着气,就是为了等她雄鹰一样的儿子回来,告诉他两个字:颉利。

阿兀紧紧的握着手中的弯刀,这是突厥人最常用的一种刀,锋利,弯曲,杀人不会钝口,我已经用它杀了多少人了?已经记不清了。从那个夏天起,我就改了名字,叫阿兀,我知道自己是一个高贵的姓氏后代,可是必须将它隐藏起来,就象雄狮扑击前,总要收拢利爪一样,所以没人知道,我姓阿史那。从喀尔沁草原,到腾格里,到雁门关,我跟着大队四处冲杀,就是为了那个人,为了接近他,为了让阿爸的长刀重新回到我的手上,再刺入那个肮脏的身体。

“注意了!前面就是长安城!全体下马!”有个大胡子在吼叫,我认得他,他是颉利的爱将,乌古斯。

阿兀随大队突厥兵一起下马,四周都是一片黑色,看来每个人都是黑衣黑甲,其实不是这样的,草原上水源缺少,洗澡的时候很少,除了老爷们,普通人只能一年洗几次澡。衣服黑便黑吧,反正牛羊多,杀了就有皮毛,没了牛羊,还有象牛羊一样待宰的汉人。这是乌古斯说的。

下马是为了节省马力,马是草原上勇士的全部,“没有大麦,骏马翻不了山,没有帮手,英雄打不了胜仗。”没有马,再强的勇士也只能灰溜溜的打败仗。阿兀轻轻抚摸着这匹小母马,它是阿玉纳的最爱,有好几次,唐兵的利箭射来,我都用盾牌为它挡住,我没有考虑过自己如果死在战仗上会怎么办,但我知道,阿妈阿爸的神灵会在冥冥中保佑我,还有阿玉纳,她死的时候,还是一个孩子。

“全体上马,准备冲锋!”乌古斯声音很大,力气也很大,但他还不配称为一个勇士,他是突厥人中的败类,是老爷的爪牙,是恶狼身上腥臭的舌头。总有一天,我会抓住这条舌头,举起阿爸的长刀。

“你,你,还有你……你们八个梅录,带八百人先冲城门,阿兀,你别瞪着我,我知道你很勇猛,但是你要是败回来,我就要杀了你。”乌古斯狞笑着道,他知道我恨他,却不知道我恨他的原因。

牛角声响了起来,这是先锋准备进攻的信号,阿兀转头看了一眼手下的一百兄弟,这些都是铮铮的男儿,是他同生共死的兄弟,他们都恨颉利,他知道。

八百人象旋风般卷了出去,离城门还有三里,高大的城墙已经看得很清楚,城楼上没有人……不对,真的没有人!

杀掉颉利!这个声音一直在催促我,我知道是阿爸的声音,我不怕死,可是颉利身边卫士如云,我下不了手。长安城很大,李世民很厉害,如果颉利在这里失败,也许我就会有机会,可是为什么,为什么城楼上没有人?

其他的梅录都勒住了马,他们也是勇士,但是没有人明白为什么会城楼上没有人。城门大开着,门内只有几个人,是陷阱吗?

乌古斯经常说,汉人很狡猾,他们打不过我们,就会用陷阱和奸计,最常用的就是埋伏。我知道他中过好几次埋伏,有一次甚至只身跑了回来,按照草原的规矩,他应该被处死,可是这个懦夫,他不敢把灵魂还给草原,他把所有抢来的财宝献给了颉利,换回了一条狗命,从此以后,所有的梅录都看不起他,虽然他现在是叶护,是统率万人的老爷,我们仍然耻于听从他的号令。

八百人呆在了城外,没有人敢冲进城,在我们的印象里,长安是最坚固的大城,听说有无数的唐兵驻扎,也许里面已经摆好了阵势,挖好了陷阱。虽然我们是勇士,但还不傻,不会白白的送死。

“我先回去禀报!”有一个梅录带着一百人走了,不过片刻,传来了一百零一声惨叫。剩下的七个梅录,七百兵士不知道该怎么办,远远的大队精英卫士拥着颉利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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