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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常簿 第71节

道。

“很好办,来,把你的手给我。”王十嘿嘿笑着,伸出手来。

女孩看似毫无防备,把自己的手递了过去,王十立马抓住,把她一拽一推,逼到了墙边。他紧紧攥住女孩瘦弱的手腕,双眼放光,□□地舔了舔嘴唇,用剩下的那只手开始胡乱摸了起来,像一头饥不择食的狼。

女孩淡定地瞅着他,仍旧重复那句话:“可以还给我了么?”

“别……别急,你这皮肤可真滑真嫩啊,让大爷我摸摸,摸摸就还给你啊。就是……怎么这么冰凉?”王十一边咂嘴一边语无伦次地应承着。

正当他想把手伸进女孩衣服里的时候,突然感到下身传来钻心的疼痛,他不由得大叫起来,放开女孩去捂自己的痛处。

“啊!!!疼死我了!”

下身的疼痛迫使他坐到了地上打起滚来,紧接着,疼痛过后,他开始发现自己的下身没了知觉,想站起来,胯骨却一点力气都没有。他惊恐地抬头,看向刚刚被自己制住的女孩,之前自己明明还好好的,为什么一碰这个女孩就莫名其妙地变成这样了??

小女孩淡漠地瞅着他,嘴角上扬,怯懦的神情仿佛蒸发了一般,血红的唇角向两边咧开,露出一个满足的笑,就像是变态看到自己的猎物落网。

“还不还给我么?那就给你好了……呵呵呵呵呵呵……”女孩发出奇怪的笑声,向王十伸出手去。

“别、别过来!你到底是谁?!”王十惊恐地蹭着地面退后,可惜动作笨拙又缓慢。

“哎呀……这回轮到你说‘别过来’了啊……那么我该回答你什么呢?”女孩装模作样地思索了一下,“你对你奸杀过的女孩子都说了什么?我想想呵……哦对了,你叫吧,叫破喉咙也没用,你现在就是该满足我。”

女孩一边说一边模仿王十的动作猥琐地指了指自己的下半身,她的一举一动都在重复着王十这几年来奸杀小女孩的过程。

“真恶心呐,无论是你说的话还是做的事。”女孩阴森森地笑着,也舔了舔嘴唇,“不过,我喜欢。”

漆黑的夜,寂静的胡同,一声凄厉地惨叫划破了天空。没有人听到,也没有人来救这位发出惨叫的人,直到第二天,他才被路过的民警带回了派出所。派出所一片哗然,要知道,这个人就是他们一直在抓的那个前科累累的抢劫犯。

“小曹,这回终于可以给这个禽兽判刑了!”派出所所长兴奋地一拍桌子,对着负责审问的年轻警察道,“这小子我早就看出他屡教不改了!只可惜他当时未成年,咱们动不了他!白白让那么多人死在他手里……”

“是啊所长,我听说他不仅奸杀过□□岁的小女孩,还因为抢劫而杀死过自己的邻居。”一名警察接口道,而所长口中的“小曹”却站在一边沉默不语。

“可不是么,未成年人呐,总会被当成孩子,总以为他们还小,不轻不重地教育几句也就行了,说什么孩子没有自主判断能力,是弱者,那都是屁话!强者和弱者是通过对比得来的,而不是通过年纪界定的!”所长气哼哼地说道,“小曹,听说你是第一个发现这个王十的,你到时候也需要做个笔录,欸,你怎么不说话?想什么呢?”

曹晨看了所长一眼,此时他的脑子里一直在想着昨晚曹夜在折磨王十的场景,他皱了皱眉头,答非所问地开口道:

“假设一个未成年的儿童拿着枪指着你,而你是个四肢健全的成年人,你说,你和这个儿童,哪个是强者哪个是弱者?”

所长和刚才说话的警察听罢都愣了愣,没有及时回答他的问题,曹晨摇摇头,说了声“所长,我去做笔录了”,便离开了办公室。

昨晚,他迟迟不见曹夜,便去找,来到一胡同口,看到曹夜坐在地上,用取魂银针一边扎着早已吓呆的王十一边念叨着:“东南方向为生门,当心遇到日游神。莫道黑夜好作案,彼时还有夜游神。”

【《有罪无罪》完】

第142章 鬼村之未央馆(1)

曹殷一行得到陆压传来的指示,跟着炸雷前进,不知不觉来到了一处熟悉之所。曹殷皱紧了眉头,抬头看着门口上书的牌匾“未央馆”一动不动,倒是怀里的方相有点不安,拿爪子轻轻拍打曹殷的脸。

“这里……应该就是白泽所在的地方了吧。”慕容也看着那牌匾,眯着眼睛说道。

曹殷没有答话,这时,一阵琴声从未央馆中传出,曹殷凝神听了一会儿,那不是白泽的琴声。

“峨峨兮若泰山,洋洋兮若江河……是《高山流水》。”慕容自顾自地说道,“但是比白泽的琴音还差了些。”

曹殷依旧没有说话,他把方相递到慕容手里,一改往日的雷厉风行,慢吞吞地推开未央馆的大门,向里走去。如果他没记错的话,弹琴的应该是他,正好,自己正想问问他,为何要这么做。

庭院如此熟悉,与一千年前并无差别,那时候未央馆是牡丹城中最负盛名的民间教坊,它教出来的学生无论是琴棋书画还是诗香礼乐都是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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