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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海事 第24节

想到这里,祁妃就换了一副嘴脸,“相信玉儿办事,他是个有分寸的,皇帝不是很讨厌海上强盗吗,这会子抓出个内贼来,怎么不是好事?你且宽心,等都察院将此事上报朝廷,玉儿就给咱们长脸了。”

这是一种太偏颇的说法,首先祁妃根本不知事情真相,庆王又问祁玉办事是否合规矩,她又避重就轻,没说祁玉是用下三滥手段将戚英姿弄到了南京。这刻戚英姿还在都察院的大狱里放着,上头的左、右都御使都还不知道这回事呢。

祁妃往庆王身上蹭,想娇滴滴卖个口乖,庆王轻轻看她一眼,又拂了她的手,说:“我知道祁玉急着建功立业,急着出人头地,但你提醒他一句,就说,‘除了《宪纲》和《大明律》,朝廷的军人都适用《军政条例》’。”

“什么意思?”

祁妃的聪明很浅薄,就像一块豆腐外面的油光,外面看着亮晶晶,等扒开了芯子,豆腐还是豆腐,并且里面或许还有气泡,所谓千疮百孔。

“都察院若枉问者,许击鼓陈诉。”庆王在府中闲着,一不能做官,二不能科举取士,三不能武举安.邦,便在家中读书,从《大明律》到《大诰》三编,就没有他没读过的。因为庆王博学强识熟律法,所以都察院右都御史钟水斋才乐于与他交往。

“《宪纲》和《大明律》都有条目规定,若风宪官审理囚罪不当,则‘依律罪之’。”庆王说:“《大明律》规定,但凡官吏等有曲法嘱托公事的,比常人罪加三等,有赃者从重论。”

第21章 军政条例

明代户籍, “凡户三等, 曰民, 曰军, 曰匠。......毕以其业著籍。”(清, 张廷玉,《明史》)

被列为军户的家庭,要世世代代为国家提供军人, 服兵役, 这就是军户世袭制。在世袭制下, 如果卫所军士逃跑或者死亡,就要从其军户中勾取壮丁继续充军。军人入伍之后, 可能在军中娶妻生子,若这一支军人户绝,则仍然要从原籍所在地的军户中勾取壮丁补伍。

戚英姿不是世袭的军户, 隔壁佘奶奶家就是世袭的军户, 佘爷爷六十岁从队伍中回来, 长子喜庆入伍, 喜庆入伍七年,七年之后,在安南丧生。接着次子大庆入伍, 大庆在嘉靖二年去了山西充当戍军, 入伍九年,除了刚去的第一年,此后八年没有消息。

佘家不确定大庆是否身亡, 若是大庆如喜庆一般战死,政府会发下抚恤金,并且勾摄小庆入伍。大庆还没有消息,佘家最小的小庆也入伍了,他说入伍从军不是强制性的劳役,他身为军户,他有主动从军的属于军人的荣誉感。

嘉靖七年,小庆也入伍了,嘉靖九年春,七十五岁的佘爷爷去世了,戚英姿给在南京城当戍军的小庆写信,让他向长官告假,回来奔丧。戚英姿给远在山西的大庆也写了信,等小庆从南京回了宁波,大庆还没消息,不止人没有回来,就连一封信都没回来。

小庆在家守了五天,他等不到他二哥的信,也等不到他二哥回来。佘爷爷和长子喜庆葬在一起,小庆同戚英姿说:“如果我死了,你也把我葬在这里。”

戚英姿记得她那天哭了,许是喝了酒,她哭的稀里哗啦,自她十五岁上,爷娘老子一齐去世,她就在佘家的接济下生活。这回佘爷爷去了,喜庆去了,大庆失踪,小庆又说他要死,戚英姿哭的撕心裂肺,她回想她知道她娘老子都死掉的时候,也没这么摧心肝。

佘奶奶早已白发苍苍,矮小瘦弱的老人迈着一双小脚,她找到躲在墙角哭泣的戚英姿,她摸戚英姿的头发,“孩子啊,我都没有哭,我都没有哭啊......”

忽来的牢狱之灾,戚英姿想找一根麦穗叼着咬咬牙,却发现这里头光秃秃,别说麦穗枕头,就连张草席子都没有。

霍韬带着刑部的一名干吏到都察院的时候,引起了一发争端。都察院不让见人,刑部那位说:“三法司和朝臣查议的依据是甚么,你们将朝廷一个五品将军下诏狱,刑部并不知情,照《诸司职掌》,刑部尚书和侍郎大人才掌‘天下刑名及徒隶、勾覆、关禁之政令’。”

刑部那干吏道:“其一,刑部直接审理刑名案件,主要是京师的案子,尤其是北京和南京。其二,地方重大案件如果有击鼓登闻而递交到通政司的,也转交刑部进行审理。”

“大人也说是如有人击鼓,那请问这一桩?”祁玉从内间出来,他已经听了个七七八八,他说:“谁不知你们刑部清闲,下午申时,衙事即散,人人都在你们刑部院中的大树下悠闲度日,简直静如太古。”

祁玉打起嘴巴仗来是不甘人后,他本身就是进士出身,明初的时候,监察御史可以从新科进士中选拔,但要先经过入职考试,入职之后,年年测试,等哪一年考试不通过的时候,就调去别的衙门。

等到了后来,成为一名监察御史更是不易,正统四年的《宪纲》规定,“凡都察院各道监察御史并首领官、按察司官并首领官,自今务得公明廉重,老成历练之人奏请除授。不许以新进初仕。及知印、承差。吏典出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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