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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生我们不走丢 第13节

孟串儿仔细咂摸这话,特别想追着往下问点啥,又怕问不出来啥,就弱弱地用鼻子哼了一句:“你算看见我的工作状态了吗?”

于小山哭笑不得,这丫头的关注点完全不在李丰隆身上,而且敢情自己把心都交出去了,她还糊了八涂的,节奏都不对路了——他已经觉得说是自己的妞唐突她,而她却还在来回试探的阶段。也不知道平时那鬼精鬼灵的劲儿都哪去了,简直是蠢。

不过这也不能怪孟串儿,他原来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丫头们有的都写在了那三本书里,孟串儿还清楚地记得在《北京我要如何和你说再见》那本书里,他一面扯着一个小明星小舞,一面搂着一个XX音乐学院的大提琴教授对人家姑娘说:“我们什么时候奏一曲属于我们的爱的协奏曲啊?”

然后当天晚上就把人家给弄上床了,最可恶的是他连骗都懒得骗,属于万花丛中光明正大风流的角色。于小山认为男女之事讲究一个你情我愿,骗和瞒就没意思了。就这么个货色,孟串儿怎么敢自作多情??

当天的电话扯了很久,临挂电话的时候于小山对孟串儿说:“我不仅能看见你全部的工作状态,我还跟你进行过比所有人都深聊的深聊,所以我是属于死得很彻底的那部分人。不过能死在你手上,是我的荣幸。”

这个话其实已经很直接了,但是由于孟串儿基于对“她意识里的于小山”有着过于顽固的主观判断,导致除了“我TM的现在特别想你”这句话之外,其它语言在孟串儿眼里都不叫表达感情。

不过这会儿李丰隆说“他够喜欢你的”,孟串儿瞬间忽略了石头不石头,一张脸忽然飞红,干咳了一声道:“我我,我做饭去了。”

张超望着落荒而逃的孟串儿的背影,拍了拍李丰隆的肩:“听哥哥一句劝,换个人喜欢,她名花有主了。”

李丰隆恢复了迷迷糊糊的样子撂下一句:“喜欢一个人是自己的事,有时候跟她本身都无关。”

那天晚上的酒喝得叫一个痛快,三个人喝了10瓶红酒,李丰隆的酒量这半年直线上涨,跟孟串儿比还是差很多,但是已经可以全程陪了。在战火纷飞的阿富汗,在不问明天不想过往的这个晚上,在能够相聚和可以大口喝酒大块吃肉的现在,三个惺惺相惜,以命相托的战友用不是爱情的名义完成了一场宿醉。

喝多了的李丰隆面如桃花——这词儿形容男的不恰当,但是对他可以用这词儿,到后来问了孟串儿一句话:“你知道为什么每次你做危险的事情我都不拦着你吗?”

还没等孟串儿回答,李丰隆卷着舌头一字一顿:“因为无论生死,我都陪你。”

孟串儿很感动,她原来一直不知道为啥当过兵的人一聚会就唱军歌,送战友,驼铃啥啥的,然后不管多大岁数的老爷们都能唱的嚎啕大哭。一句战友大过天,那是真正亲身经历过的人才懂的感情,不是骨肉,胜似骨肉。

张超舌头没卷,但是明显话多了:“你知道为啥每次你做危险的事情我都拦着你吗?”

同样没等孟串儿回答他自己又说:“因为生我可以让给你们,死我可以替你。”

孟串儿举杯:“别TM总扯生生死死的,总把天聊死还了得,来来来干杯,落地为兄弟,何必骨肉亲!”

“干杯!”

“干!”

第26章 塔利ban 我来了!(1)

卡尼的消息在一周之后才如愿过来,他说塔利ban现在管理毒品的是一号头目,而这个一号头目并不是外界所传说的那些。

什么本拉deng,曼苏er都只能算是“名誉领袖”。塔利ban一直有一个精神领袖,这里为了遵守采访对象的灵魂要求,只能管他叫老A。在内部的强硬派和温和派之间处于和事佬的角色。深谙帝王平衡之术,他在尽力维护塔利ban的大局。

而所有的政策都交由7个领导人联合决策后再交由这位精神领袖来定夺。他神秘莫测,喜怒不形于色,从不接受记者采访,因为此外界连他长成什么爷爷奶奶样儿都不知道。

这一次他决定接受孟串儿的采访有人和的原因——卡尼的哥哥是温和派的领袖,也是塔利ban的7个领导人之一。

卡尼哥哥和强硬派的领袖之间时有摩擦,而在上一次的女校轰炸的决策中老A支持了强硬派,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讲,答应这次旷世难逢的会见本身是给了卡尼哥哥一个天大面子。

这特么不就是典型了甩两巴掌给一甜枣么~孟串儿心里嘀咕:这老头(也不知道是不是老头,按年龄应该跑不了)对中国古代俗语的运用颇为驾轻就熟啊。

也有着天时的原因——米国对阿富han的连年征战不仅没让塔利ban彻底完犊子,反而让阿富han成为了自己的“帝国坟场”。

多年来,塔利ban秉承着特殊时期打游击战时候的光荣传统,将“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团结所有能团结的力量”、“占领一切米国瞧不上的荒地和山头儿”等方针贯彻到底,成功成为了世界人民眼中的“打不死的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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