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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闺密一起旅行:

没有以疏远告终的友情都是

岁月的奇迹

在暹粒的酒店门口接到黄时,我们尖叫着奔向彼此,欢呼着拥抱,在浓密的热带植物下又跳又叫,引来路人纷纷侧目,像看两个失控的疯子。

这是我俩做了十二年朋友以来,第一次一起旅行,要一起跑马拉松,一起在热带的街头喝烈酒,一起在吴哥窟的废墟里疯狂暴晒,要一起做很多很久之前就该一起去做的事情,就像是对苍白青春的亡羊补牢。

在暹粒会合的第一个晚上,我们去吃了鲜虾春卷、味道一般的locloc牛肉饭,喝了大杯的沙冰,晚上泡在酒店的泳池里,一边喝冰凉的罐装饮料,一边努力辨认星座,执着地要找到人马座。

少年时凑在一起,总有很多情绪需要迫不及待去交换,说得很多,哭得很多,用力表达得很多,可时间终究还是在我们的身上酿出了它理所当然的一个了局。花朵也好,果实也好,枝繁叶茂也好,那些鲜明的形态不知不觉收拢凋谢,闷在粗笨容器里,被时间掩埋上。现在的我们,不再努力表达什么,极少冗余的抒情,更少繁芜的剖白,我们能够理解彼此的笑容比泪水所能表白的东西更多,并且会因各自的沉默而更舒适。

我喜欢的人在泳池里一个人来回游泳,掀起一层一层水花,我相识最久的朋友在我身边,和我并肩看贴近赤道的天空,这一切看起来都格外幸运。

不知道你是怎样来使用“朋友”这个词的,是泛指,还是特指?

有的人有这样的口头禅,“我有一个朋友……”,吃过几顿饭,喝过几顿酒,说过三两句话,认识了就是朋友。

也有人严格给朋友分级,有些朋友是一起吃喝玩乐的,有些是谈理想的,有些是可以倒苦水的,还有些是可以借钱

的,像一个层层递进的闯关游戏,能一路通关到底的就算是最高级的朋友了。

对我来说,每个词都应当代表自己本来的意思,同学、同事、工作伙伴、熟人、朋友,都是平等而截然分开的一些词语。朋友就是朋友,能称呼一声朋友的人,是没有血缘的家人,是看到有趣的事情会想去分享的人,是愿意向对方妥协但不爽了也能直接说“别烦老娘”的人。所以,当我说“我有一个朋友……”时,那真的就是很认真的朋友了。

只是,所有的感情都没有过分夸大的必要,因为没有什么不会只开始不结束,小时候觉得一辈子都不会弄丢的东西,最后也实实在在、毫不心疼地丢弃了。亲情、爱情、友情,都会慢慢失去,有的自然而然,有的姿势难看。但感情的事情,不就是这个样子吗?

朋友之间吵架绝交、水火不容、反目成仇都不可怕,最可怕的,是温水煮青蛙的那种缓慢死刑,就算你们一直一直很要好,却也终于会在时光前行中慢慢变成礼貌的熟人。

小时候天天玩在一起满世界疯跑的伙伴,现在一年也见不上一面,偶尔路上照面,连上前相认的勇气也尽失。

中学时候天天交换日记、没有什么秘密不能分享的那个人,现在过得好不好,也都不太知道了。

陪伴彼此度过最艰难时光的那个人,各自工作成家在不同的城市,慢慢地,都不再是彼此倾诉心事的第一选择。

也有少年时的模样最终在成年之后改变,我们必须承认,曾经喜欢的人也会变得那么让人讨厌。

疏远这种东西,很狡猾,不知怎么就出现了,不知怎么就坐实了,等被发现的时候,通常也都来不及了。

所以,那些没有以疏远告终的友情,那些没有在时间织就的迷宫里走失

的朋友,都是岁月的奇迹。

那个一年、两年、十年甚至二十年都还在身边,伸手就能抓来喝酒吹牛的朋友,是生命里重要的礼物,值得为此而感激。

黄就是这样一个朋友。

在成为朋友的这十三年里,我竟然没有认真为她找一个好听的昵称,也许是贱名好养活,所以这份情谊还茁壮地坚持着。

到底是怎么成为朋友的,回头想想,也实在稀里糊涂。

我能想到的,是爱偷懒的我和身体不太好的她都不去上体育课,空荡荡的教室里,她专心致志嗑瓜子,我埋头做习题,看起来好像并不是能成为朋友的开头,所以最后到底怎么成了朋友,怎么就能一起躺在草地上晒太阳,一起在晚自习上溜去废弃的旧操场看稀疏的星星,开心不开心都能抱在一起哭,能放心把秘密交到对方手心去攥紧,我们都像失忆了一般,找不到那个源头了。

大三那年,她来北京学英语,住在我的宿舍,我们去南锣鼓巷**酪、吃烤鱼,晚上我铺了瑜伽垫子在地上,支了个小桌子,就那么坐着写小说,那是我第一本长篇小说《天冷就回来》的雏形,她则躺在床上,不时伸个头看看我,或者在我背后走来走去,偶尔问问我写得怎么样了。那个闷热的夏天,我总是会想起来。

工作后,我只去过一次她的城市,是截然不同的相反季节,湿冷冬天,在她租下的干净公寓里,她做了人生中第一顿饭给我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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