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还好吗?”
“挺好的,还在川省参加基层锻炼来着……”胡君澜说道。
她话还没说完,就有人在叫她,“君澜?这孩子怎么一会儿就不见了?”
叫胡君澜是个中年女人,穿着的确良的白衬衫和笔挺的裤子,圆脸微胖气质温良,看起来特别和善。
“妈!我在这儿!”胡君澜站起来挥手。
原来是胡君澜的母亲,她跟胡君澜的长相的相似度还是挺高的,看来胡君澜的长相基因大半都遗传自于母亲。
胡君澜拉过胡母介绍道:“妈,这就是我跟你提过的,我在川省的好朋友徐尽欢!”
“你就是徐同学啊,君澜在川省多亏有你,谢谢你冒着危险救了我们家君澜,我们全家都特感激你!”胡母感激地说道。
尽欢不好意思地摆手,“胡伯母您太客气了,我跟君澜既是同学又是朋友,您这么说,搞得我怪不好意思的!”
胡母拉着尽欢的手,“是你太客气了,先不说你冒险搭救君澜那回,就是平时,君澜也是个娇生惯养的性子,跟她做朋友,肯定给你添了不少麻烦!”
“胡伯母,我跟君澜是朋友,不用计较这么多!”尽欢谦逊地摇了摇头。
胡母拍了拍尽欢的手,“那你来首都住哪个招待所啊?要不跟我回家去住?”
“胡伯母不用担心,我住在亲戚家里很方便的!”尽欢笑着说道。
胡母还是挺不放心的,“你亲戚家里住得开吗?住不开的话,就去我家,还可以跟君澜住一个屋!”
“亲戚家里人口少,住得开的!劳烦胡伯母费心了!”
就她和沈云旗两个人,住那么大的屋子,还能住不开?
出门在外,如果不是特别亲近的关系,尽欢是宁愿住条件简陋的招待所,也不愿意住到别人家的。
胡母看尽欢态度恳切不似说谎,这才放了心,让胡君澜给尽欢留下地址。
她见尽欢爽快地答应下来,胡母这才带着依依不舍的胡君澜走了。
母女两人还邀请了别的客人,得先过去点菜做准备。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