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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卷 第2章第2节:公社的爱情

王胜利1963年才成家,结婚时已经40岁了。

王胜利的老婆叫裴凤兰,是公社食堂的炊事员。结婚第二年,裴凤兰给王胜利生了个儿子。裴凤兰生产时,王胜利正带领公社的民兵集训,听说老婆给他生了个大胖小子,连夜赶回邳镇,抱着眼睛都还没睁开的儿子笑得合不拢嘴。裴凤兰提醒他说:“别光顾着乐,还没给儿子取名呢!”王胜利想了半天,脑壳都快想破了也想不出给儿子取个啥名字。他想起前两天在民兵集训地刚看过一部电影《英雄儿女》,志愿军战士王晟背着步话机,一遍一遍地呼叫:“为了胜利,向我开炮!”一刹那间,他感到热血沸腾,仿佛自己变成了那个英勇的志愿军战士,情不自禁地挥舞着仅剩的那条胳膊呼喊道:“为了胜利,向我开炮!”紧接着,民兵们也跟着他高呼起来:“为了胜利,向我开炮!”……

“叫王成吧!”王胜利对老婆说。

裴凤兰也看过这部电影,以为自己听错了,“王……成?”

“对,”王胜利一字一顿地说,“咱们的儿子就叫王成!”

裴凤兰虽然是公社食堂的炊事员,但见识比一般的妇女多,她也觉得这名字不错,儿子的名字就这样定下来了。

裴凤兰嫁给王胜利都快三十岁了。她长得并不丑,细皮嫩肉的,扎着两条大辫子,笑起来有两个好看的酒窝,还有文化,但为何这么晚才出嫁呢?

裴凤兰她爹是被镇压的大地主黄耀祖的内弟,给黄家当过多年的管家,在邳镇乡下置办了好几十亩地,土改时被划成了富农。她有个堂兄叫裴永玉,曾经在楚州市当干部。裴凤兰二十五岁前都在乡下种地,但她毕竟在解放前念过高小,心性比一般的乡下女孩子大,由于家庭成分高,一直没找到个合适的人嫁出去。

1958年,邳镇公社副社长王胜利同志到他们村蹲点,村里办大食堂,由于凤兰妈做饭做得好,王副社长点名让她当了炊事员,那时全村人都在大食堂里吃饭,凤兰妈忙不过来时,经常叫凤兰去食堂帮厨,一来二去,凤兰也练出了一身做饭的好手艺。后来,村里的食堂解散了,由于到公社食堂搭伙吃饭的人越来越多,人手不够,王副社长就抽调凤兰到食堂当了炊事员。凤兰从小在乡下长大,细活粗活都能干,食堂就凤兰一个女的,许多女人干不了的活她能干,许多男人干不了的话她也能干,再加上凤兰继承了她妈的手艺,菜又烧得好,每次上面有领导来检查工作,王副社长总是点名要凤兰掌勺。

那时候,王胜利已经是三十好几的人,还没成家。在公社大院,像他这个年纪没成家的人找不到第二个。每逢节假日,公社的其他领导们一个个都回家吃老婆的“小灶”去了,唯有王胜利还在跟其他单身职工一起吃食堂。王胜利是河南人,喜吃面食,即使是香喷喷的大米饭,他吃起来也觉得索然无味。但食堂除了早餐供应馒头花卷和面条,中餐和晚餐都只有米饭。就因为这,王胜利还患上了胃炎,时不时地肚子痛,要是吃了凉食品,疼得更厉害,时间一长,人消瘦了不少。凤兰从王胜利蹲点那会儿就知道他这个饮食习惯,到公社食堂工作后,每天中餐和晚餐时就另外给他下一碗面条,或是把早上没卖完的馒头花卷在锅里热一下,这样一来,王胜利一日三餐都能吃上面食了。王胜利每天工作都很忙,到食堂打饭总是比别人晚,凤兰便提前给她打好饭菜放在蒸笼里,所以无论王胜利多晚去食堂,饭都是热乎乎的……

王胜利虽然只剩下一条胳膊,工作起来却像在部队时打仗那样,有一股子不要命的拼劲儿。公社干部被要求每年三分之一时间下乡,跟社员们同吃同劳动,王胜利不像别的干部拖家带口的,一身轻松,更是三天两头往农村跑,一住就是十天半月。

那年夏天,王胜利在他蹲点的村里参加“双抢”,跟社员们一起割完稻子又插秧,一口气干了半个来月,终于累趴下了,回到公社,浑身像散了架一样,躺在床上爬不起来了。

裴凤兰是个细心人,见王胜利头天晚上到食堂打了一次饭,第二天中午却没看见他,便问平时跟几个公社领导的通信员小雷,王副社长是不是又下乡了?小雷说没有呀,王副社长下乡刚忙完双枪回来,一时半刻不会下乡呢。裴凤兰心里犯了嘀咕,傍晚,裴凤兰等忙完食堂的事情后,便拿了几个馒头和包子给王胜利送去。

裴凤兰知道,单身或家不在本地的公社干部都住在食堂后面的一栋红砖瓦房里,但她不知道王副社长具体住哪一间房。当她终于打听到王胜利住的房间,敲门时却没人开门,轻轻一推,门却自动开了。进去一看,只见王胜利躺在床上,双目紧闭,黧黑的脸孔惨白惨白,没有一点血色。裴凤兰吓了一跳,伸手在王胜利额头摸了摸,像火一样烫。“王副社长,你咋病成这样?”裴凤兰惊叫起来,赶紧去公社值班室告诉了小雷。

两个人一起把王胜利送到了公社卫生院。

王胜利得的是高烧引起的急性肺炎,在卫生院打了三天吊针才退烧。医生说,要是迟一天送到医院,王副社长可就危险了。为此,公社领导还表扬了裴凤兰。王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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