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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光棍节

孟夏最后还是没有参加他堂姐的婚礼。五天的假期比预想的要长,长到她很想念那个要坐四个小时才能到的学校。又比预想的要短,明明五天的时间,她却记得一个晚上和一个上午。

这次运气出奇的好,刚刚走到车站,那辆带她离开的公交车就来。她拿出手机编辑了一条短信,第一次换乘,她犹豫发还是不发呢?第二次换乘,这是去学校需要坐的第三辆车,也是耗时最长的。通常她一上车,找好一个合适的位子,调整一个舒服的睡姿,上车入睡,下车睡醒,时间刚刚好。坐车时晕车的她很少看手机,然而这次早已超出了她平时的负荷,头昏脑胀,还犯着恶心。

孟夏点击发送:“我走了。”她真地走了,不仅仅是回学校。

她看向窗外,今天的太阳依旧没有吝啬它的光芒,温暖着她目所能及的这一片土地,只想那些阳光没有一束是属于她的。她拉上窗帘,闭目凝神。不是说,失恋的时候都会下雨吗?为什么这些天的的太阳日出日落,从不迟到,从未懈怠。

也是,暗恋不等于恋爱。

短信,他没有回。

周末,景云问她:“这几个星期没见你花痴,傻笑,还有点不习惯,怎么失恋了?”

“我能失恋就好了。”

前桌胡彣是紫阳的好兄弟,高中四年都是一个班的,感情不是一般的好,可孟夏有点理解不来。他们活脱脱“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现实版,紫阳把他怼天怼地,见谁怼谁的技能发挥到了极致,胡彣如他的名字,温文尔雅,文质彬彬,经常见紫阳把他怼得哑口无言,一文不值。他却不浮不躁,不生气。画面好生诡异,她欣赏不来。

胡彣是五月天的忠实粉丝,下课或是晚自习,紫阳时不时的会让他献上一曲。刚开学的那几个星期,胡彣死活不唱,宁死不从。之后,可能是大家彼此间熟悉了不少,等紫阳再要求的时候他没拒绝,唱得叫一个忘我。孟夏一向淡定,一般的笑话是逗不她的,每次见别人笑出眼泪,她觉得不可思议,有这么搞笑吗?但是当胡彣开嗓的那一刻,她险些憋不住,那一刻她才知道原来笑意如此难藏。

同桌扯了扯胡彣后背的墨蓝色校服外套,喊道:“老胡老胡,唱首歌来听听。”

胡彣想了想,回道:“嗯……五月天,突然好想你,怎么样?”

紫阳一副“大爷等在呢,你随意”的模样,说:“唱吧!”

孟夏早就习以为常,听多了,好像也没有那么好笑。反而觉得挺好听的,可能这就是习惯的魔力吧!

“最怕空气突然安静,最怕朋友突然的关心,最怕回忆突然翻滚绞痛着不平息,最怕突然听到你的消息……”

听到这里孟夏停了手中转动的笔,心中默念了一句,最怕突然听到你的消息。

“想念如果会有声音,不愿那是悲伤的哭泣,事到如今终于让自己属于我自己,只剩眼泪还骗不过自己,突然好想你,你会在哪里,过得快乐或委屈,突然好想你突然锋利的回忆,突然模糊的眼睛。我们像一首最美丽的电影,变成两部悲伤的电影,为什你带我走过最难忘的旅行,然后留下最痛的纪念品。”

“我们那么甜那么美那么相信,那么疯那么热烈的曾经,为何我们还要是,奔向各自幸福和遗憾中老去,突然好想你……最怕此生已经决心自己过没有你,却又突然听到你的消息。”

孟夏想阿信一定也暗恋过一个人吧!不然怎么能够写出这样的歌词。

胡彣唱完歌,问紫阳:“明天光棍节唉!”

“光棍节关我什么事,”脸上露出得意骄傲的表情,“我是有女朋友的。”

“你还有女朋友啊?”孟夏不可思议地问。

“不像吗?我长得这么帅。”紫阳更加嘚瑟。

孟夏看了他一眼笑笑不语,腹诽一句:不是长相的问题。

光棍节,他们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有联系了,孟夏发现一个可笑的问题,原来所谓的保持联系取决于她。

孟夏还是没忍住,去联系他。他又恢复成原来的他,幽默、温和间带着丝丝严厉。他们都没有提起那天的事,犹如从未发生,一切都没有改变。

他说,《追风筝的人》他看了,写的不错是一本好书,谢谢她的赠书之情。她百度了《追风筝的人》的简介。

他说,哈桑死了。她问,是在阿富汗的那场战争中死的吗?他说,哈桑抗议不愿意搬出那栋房子,结果被恐怖分子塔利班拉到街上开枪打死了。

塔利班,阿富汗砍大哈地区的逊尼派***原教旨主义武装恐怖组织。

听到这里孟夏叹息,从简介上来看,这个故事讲得是阿米尔和哈桑的友谊,如今其中一个死了,唉!

之后,当孟夏看完《追风筝的人》,才知道,原来哈桑就是那个替阿米尔追风筝的人。放风筝的人还在,追风筝的人却死了。

紫阳冷不丁地来了一句:“我失恋了。”

孟夏和胡彣震惊的同时相视一眼,然后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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