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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余连绯

深山老林出精怪。这片山谷名渚月峡,蛇兽虫蚁,都不是善茬,来往的商户和猎人被惊吓了几番,恶名远播,后来便鲜少有人踏足。其实此处风光甚好,山朗气清,灵得很,是个修炼气息的好地方。

作为一棵桃树,他有了意识之后,便觉得这日子了无生趣。

日出日落,花谢花开,眼前的景致看了几千年,久到他几乎都要放弃修炼,再次回归混沌。终于,在彻底腻味之前,他有了可以动弹的身躯,他终于修炼成人,不必日日端坐泥土中。

谢天谢地。

他舒展了四肢,深深吸了一口气,神清气爽。一头鸦黑长发倾泻于肩背,他晃了晃脖子,嫌头发碍事,便随手折了一根桃树枝将发束起。

桃花开时,绯红一片,团团簇簇,热闹又冷清,艳丽又高洁,他化身而来的容貌亦是如此,身姿挺拔,眉目含情,风流冶艳,却气势逼人,容光大盛。

他的眼光落在了地上。树根旁的泥土里,有一块玉白色的石头。余连绯在此处扎了多久,这石头便在此处埋了多久,他将这块石头从泥里扒拉出来,放在阳光下观摩了许久,这东西质地滑腻,光泽温润,比寻常石头要坚硬。他随手将此物揣在怀里,迈着步子,施施然去到了人间。

人间的一切都是新奇的,大家穿着各色各样的服饰,贩夫走卒,书生行者,林立的商铺,各色活计都让他觉得有趣。他学的极快,学会了说话,知道了买卖,懂得了在人间生存需要赚取银钱,知道了人生来便是不一样的,有的高贵有的低贱,懂得了命运是一个很玄妙的事情。

人世间的繁华喧闹,纷纷扰扰都是新奇的。在外行走,他学着人们,给自己取了个名字。

余连绯。

他有了两件最喜欢做的事情。听说书的先生讲奇闻异事,他们眉飞色舞的讲述,英雄气短、书生意气、小姐思春,都有趣的很。另一桩事便是喝酒,酒这种东西入喉辛辣,回味却是无穷无尽,他莫名的喜欢。

可巧了,这两件事情,都是在酒楼里。于是他常常在酒楼里包个上房,一住便是月余,酒喝够了,传奇故事听腻了才会挪窝。他平日里在雅座里与酒友谈天说地,开怀畅饮,醉了也无妨,楼里的小二哥会把他抬回屋里,脱鞋擦脸净手,安置妥帖。皆因他出手阔绰,善与人结交,倒也潇洒,无忧无虑,享乐人间。

这样的日子又过了许久,久到他几乎忘记了自己与旁人不同。有时他也会闲的发慌,便摸着怀中的那块小小的玉石讲着不知所云的废话,竟似有了一个亲密的挚友。

那一日他如同往常一样,从宿醉中醒来,赫然发现,怀中竟抱着个女子。

他大惊失色,那女子肌肤如玉,身无寸缕,却毫不羞怯闪躲,眼眸明亮坦荡。他虽是个树妖,在凡间呆了许久,男女大防亦是懂得。脑中闪过许多念头,手上动作却极快,迅速扯了床上的薄被将人盖住,他自己则赤着脚跳到了地上。

他着实摸不着头脑,说话都有些磕绊,“你,你是何人?为何会在我房中。”

那女子打量着他,淡淡开口,“我一直在你身边,你这么惊讶作甚,我们做妖怪的,要稳重一些才好。”余连绯这才恍然大悟,摸了摸衣襟中,那块石头果然已经不见了。

眼前的这个女子,便是那块玉石所化。

她初化人形,宛如婴儿般降临人世。他便一点一点的教导她,穿衣梳妆,读书认字,如凡人的父兄那般尽心尽力。

他唤她,尔白。

尔白和他的性格天差地别。他好动,她喜静。他终日呼朋唤友,嬉笑玩闹,她却长居于谷底,不动如山,与化身前无异。余连绯见她无事可做,又有私心,便四处搜罗,寻了一些酿酒的古方给她,权当是让她打发时间。

出乎意料的是,她酿出的酒,味道清冽回甘,滋味万千,是绝佳上品。这可乐坏了余连绯,更加觉得自己捡了个宝贝。余连绯心里很通透,尔白虽是石头做的,对他却有一副热乎心肠,平日里不言不语,却是个讲义气的。做事情也是干脆利落,是绝佳伙伴。他时常想,自己着实幸运。

余连绯是个爱管闲事的性子,打抱不平之事常有。初时道行尚浅,不免吃亏,若是遍体鳞伤地昏过去,醒来是总能见到尔白那张亲切的冷脸。在人世间见惯了尔虞我诈,渐渐发现所有人都是带着假面过日子,太过真诚无疑是将自己暴露在无限的恶意里。最初的懵懂过后,他凭借着自己那张俊俏的脸和灵活的脑袋,渐渐的懂得了生存之道,倒也过得逍遥自在。凡人的把戏他学了个十足,几十年后便是精明强悍的妖怪。但是在尔白面前,他却毫无保留,无比真诚。

尔白虽然一副无欲无求的样子,但是对于余连绯,可谓是有求必应。那日在宝津楼带回的少年邵岑,是这千年以来第一个与他们有深入接触的凡人。余连绯本想把人打发走,尔白却不知为何要坚持留下他。于是余连绯便只好认了,多个可以使唤的人,未尝不可。

虽然,邵岑是个非常机灵的孩子,又很勤快。但是,他只听尔白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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