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都结束了,回去的路上我也陷入了沉思。虽然解决了青樱。可我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痛快。
青樱何尝不是因为爱的太过炙热,才导致这么极端。而王辉也为自己花心付出了血的代价。
龙凛问我要不要先回学校,下午没有我选修的课。我也累了,就告诉他我想和他们一起回去。
回到家里,张敬泽拉我去看给我准备的房间。我跟着他走上楼梯。
卧室门敞开着,走进去便是一张又大又软的床。
进门的左手边有一个宽敞明亮的卫生间。右手边则是一个大大的衣帽间。
里面摆着琳琅满目的高级化妆品,柜子里挂满了名牌衣服。鞋子更是整整齐齐的摆了一面墙。就连限量版的包包都是一个颜色一个。
我整个人都惊呆了,这些东西都是我平时想都不敢想,见都没见过的。
我转身赶紧拒绝,这时龙凛和胡锦年也走了进来。
“他既有钱,给你,你就收着!”龙凛撇着嘴角说道。
“对啊,小弟马。他有的是钱。自己也花不完,我们就帮他花一花嘛!不止你的房间是这样的,我们的房间都是这样了!”胡锦年眯起眼睛,一脸贪婪的说道。
“谢谢你,张敬泽。”我感激地说道。
“叫我阿泽吧,你们总叫我大名,感觉不是很亲近,来,带你们去看看堂口!”张敬泽摆了摆手说道。
我们跟着他来到了地下负一层,金碧辉煌的大厅。
摆着显眼的香案,张敬泽拿起了毛笔,对我说道:“快,小弟马,把我的名字写上去。”
我听话拿起了笔,工工整整的写上了张敬泽的名字。
这时,大厅里慢慢吞吞的爬进来一只刺猬。小小一只,只有我手掌大小。我把它捡了起来,问这只刺猬是不是给我准备的小宠物。
众人白着眼睛表示无语,胡锦年最终开口道:“我说三爷,快给她开天眼吧。她这怎么行啊!”
“不急!”龙凛说道。
这时,我手里的小刺猬跳到了地上。它晃晃悠悠的现出人形。
“白沐辰?”我尖叫着。
“是啊,我是来报道的,承蒙三爷赏识,同意收我进堂口。还请小弟马也写上我的名字,这是我的信物!”白沐辰说完,将手里的一枝金镶玉的步摇交到了我的手上,又说道:“这我我娘亲留给我,现在我将她献与你!请你收下它。”
“不不不,白沐辰,这个太贵重了!”我连忙摇头拒绝。
仙家进堂口,都会送给自己弟马一件贴身且贵重的物件作为信物。一是表示自己的忠心,二是弟马可以通过信物,更快的请出自己的仙家。
我知道了缘由,才想起来胡云舒曾给了我一个珠子。因为它小巧轻便,我一直放在包里。
想起之前凤凰将他自己的灵珠拿出来给了龙凛。我这才知道,原来胡云舒给我的,正是自己修仙的灵珠。
动物仙,每个人身体里都会有这样一颗珠子。只是高等的上方仙,则是灵玉。像龙凛的玉佩,凤凰的玉珠。
可他们是从来不会拿出来示人的,因为一旦被夺去。他们就会丧失大量的灵力,每位仙家最少也要修行几百年,就算功之于溃了。
没想到胡云舒竟将如此珍贵的东西给了我,我反应过来,便立刻从堂口里叫出了胡云舒。并想要将那颗灵珠还给他。
我想着既然一定要给我一件信物,那就随便换一个别的什么的。
他慢悠悠的开口说道:“老身的修为不在于有没有此珠,其实我和三爷一样。即便不立堂口,也能护你。我们不靠给人看事积功德修行,我们已经不需要了。”
原来如此,随后胡云舒便让我吃掉了他的灵珠,他说这样,我就不再会是一个什么也不懂的小姑娘了。我会感应到身边的鬼魂出没,也会感应到谁的身上有仙家。
我半信半疑的一口将那颗珠子吞了进去,也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两样。
折腾了一下午,大家都饿了。我决定去超市买一些食材,犒劳犒劳大家。
可低头摸了摸自己钱包,还真是有一点囊中羞涩呢!
胡锦年看出了我的局促,他笑着开口说:“小弟马,你去买便是,不过要带上他,哈哈哈哈。”胡锦年说着一把将张敬泽拉到我面前。
张敬泽拿着一沓钞票和一张银行卡。对胡锦年说道:“我不方便出去,要是被熟人看见以为我诈尸。你带着你的小弟马去吧,夏天,这卡你拿着,不用为我省钱,放心的花,想买什么尽管买!”
“大可不必,我和夏天去就好!正好本王也想看看外面的世界!”龙凛一把接过了钱,塞进我的包里说道。
三个小时后,龙凛冲着屋里大喊:“出来帮忙!”
随即大家都纷纷走了出来,你一包,我一包的拎进了屋里。
我赶紧洗了洗手,系好围裙。躲进了厨房。
白沐辰和胡云舒在窗前下着棋,张敬泽和龙凛在沙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