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陆厌肯定说了两个字。
程岁放在桌子下的手紧紧攥起,指节泛白,掌心冒汗。
心脏像是被人用刀活生生捅了个大洞。
生不如死。
此时此刻,程岁才知道她和陆厌的那十年感情就是场笑话。
说不定他早都在等她识趣主动说分手了,然后他好娶一个家世相当,各方面都十分优秀的女人为妻。
因此他才会在十周年纪念日那天,面对她说分手,表现得那么无动于衷。
因此他才会在他们分手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就选择和其他女人迅速订婚。
程岁啊程岁,快醒醒,该认清现实了。
一转眼的功夫,众人就开始依次举起酒杯道贺。
程岁想走也不可能挑现在,她只能等轮到自己时,起身,端起酒杯。
她侧身看向右侧的张允柠和陆厌,努力维持成年人的体面。
抛开心底的酸涩,浅笑开口:“祝你们白头偕老,幸福一生。”
话落,她仰头将酒一口饮尽。
随即放下杯子,面带歉意说:“不好意思,我还有急事要忙,先走了。”
还未等张允柠答复,程岁便匆匆转身离开。
推开包厢门的那一刹,眼圈瞬间红了。
纪朗看向身侧陆厌,男人面上瞧不出情绪起伏,但左手握着的那盒烟,已经不成样子。
张允柠将适才点的奶茶拿出来,插上吸管喝一口,眉头轻微挑起,眼里含着几分愉悦。
不过仅此一口,便将其系好袋子扔在地上。
上不得台面的东西。
这时,有人八卦道:“这个程岁,是不是高中的时候喜欢过陆厌啊?”
听此,大家七嘴八舌讨论起来。
陆厌却陡然发出一声轻笑,听起来挺冷的,没有半分兴色,语调却颇为认真:“没啊,你记错了,是我暗恋人家,人家看不上我!”
包厢的气氛顿时死一般沉寂,没人敢再说话。
张允柠只好解围:“好啦,谁还没个初恋啊,那都是过去式,大家今天可是参加我和陆厌的订婚宴!不许说扫兴话!”
有人跟着附和:“对对对!过去式!分开就说明不合适!谁年轻都有眼瞎的时候!”
此话一出,包厢内陡然静默。
陆厌撩起眼皮看过去,音色辨不出情绪:“你说谁眼瞎呢?”
那人脸色有些涨红,斟酌半天没蹦出一个字。
陆厌顺手点起支烟,没有半点难堪道:“分手被踹的是我,也就你们拿我当根葱,人程岁眼光高,我这种劣质品配不上她,懂吗?”
话落,他起身,将西装外套搭在肩头。
路过张允柠座椅时,鞋尖轻轻踢了下外卖袋子:“喝一口就扔了?”
张允柠有些懵,点头“嗯”了声。
她本来点奶茶也不是为了喝,她特地托关系找后台,指定程岁送来这一单,为的就是打脸。
陆厌‘啧’一声,眉梢轻挑:“我最看不惯有人浪费粮食,下次喝不了别点!”
说完,他就阔步往出走,谁都没搭理。
陆厌走出酒店时,外面还在下雨。
狂风呼啸,天空阴云密布,像人的坏心情般没完没了。
他眉眼染着几分不耐,没接酒店前台递来的伞,直接大步走进雨里。
程岁坐在三米外的屋檐下,头盔放在一旁,前额的发丝被细雨淋湿,安静看他驱车离开。
她的视线从车尾巴徐徐向上,抬头看天,白皙纤细的脖颈暴露在冷风中,吹起一小层鸡皮疙瘩。
程岁的神情有些空洞,浑身散发着落寞和狼狈。
手指间夹着一根烟,粗杆,是超市最便宜的一款。
多年前,陆厌大学刚毕业时,并没有像其他富二代那样直接接管公司,而是自己一路打拼,白手起家。
那时候他要资源没资源,要人脉没人脉,要钱更没钱。
他俩挤在榕城最便宜的出租屋里,身上穿着廉价衣服,用网上买的便宜锅煮一日三餐。
陆厌在大学的时候滴酒不沾,却在毕业后为了早日摆脱困境,玩命似的在酒桌上跟顾客喝酒。
程岁担心他,便每天晚上偷偷跑去酒店外面等他出来,好接他回家。
南方的冬天空气湿冷,陆厌就把身上的厚外套脱下来裹在她身上,拥着她走路.
她想把外套给他穿上,他就说他酒喝多了浑身热得慌。
那时候的陆厌是舍不得打车的,他更愿意每晚赶最后一趟公交,把省下的钱用来给她买小蛋糕。
后来陆厌第一次创业失败,急需用钱。
他跑去工地干了一个月,身上受了伤,她听到消息后就赶过去,要带他去医院。
那时陆厌就叼着这根超市里最便宜的烟,说不用去医院,烟有用,能止疼。
此刻程岁坐在台阶上,点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