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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拉小说网 > 警察荣誉:我和我的冤种队友 > 第12章 违法者不值得同情

第12章 违法者不值得同情

王博煜拍了拍夏洁的肩膀,“哥哥给妹妹帮忙,谈什么麻烦不麻烦的,放心吧,我帮你处理好这件事。”

夏洁点了点头,抬头望向了王博煜。

多年未见,王博煜早已褪去少年的稚嫩,一头乌黑茂密的头发,一双剑眉下却是一对细长的桃花眼,充满了多情,让人一不小心就会沦陷进去。

见夏洁望着自己出神,王博煜有些迷惑,“怎么了小洁?”

夏洁轻咳了一声掩饰尴尬,低头突然看到了王博煜缠着纱布的胳膊。

“哥,你这伤怎么弄的?没事吧?”

王博煜摆了摆手,又指着包扎好的胳膊。

“这个啊,没事,就刚才出任务被嫌疑人划到了。

这不回来老狐狸和我师父对着我好一顿骂,我刚出来透口气就看到你了。”

“你说所长是老狐狸,那你是什么,小狐狸?”

王博煜没想到这种问题,愣住了,故作思考摇了摇头。

“小狐狸可能还差点,不过啊,我肯定不是涉世未深的小绵羊。”

夏洁感觉到打趣的目光,“突然有些嫌弃你了。”

“哈哈哈哈,好了小洁,你是不是从审讯室那跑出来的,是不是觉得你师父问询的时候没有尊重对方?”

王·搅浑水·博·高手·煜连忙转移话题。

夏洁仿佛被看穿了一般,惊讶道,“你怎么知道的?”

“我看你在那一个人纠结那么久,又没在附近看到天天把你护在身后的浩哥,再加上你问我的事情,我感觉应该是这样。”

“确实是这样,我感觉我师父那样太不尊重女性了。

就算她违法犯罪,在没经过公开审判以前也是合法公民,对她应该有起码的尊重。”

“小洁,你这番话也对也不对。

日常之中我们确实应该尊重女性。但你有没有想过,你现在的身份是什么?”

“我的身份?”

“对,你的身份。”

“见习警员?”

“没错,你现在是一名见习警员,是一名执法者。

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只有守法者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即使是弱势群体也同样要遵纪守法,在法律面前任何违法者都不值得同情。”

夏洁虽然有些动摇,但还是说出了自己的疑惑。

“但在事情没有定性之前,也不能以偏概全的认为她一定是违法者啊。”

“看时间,浩哥那边问讯应该快结束了,你可以去问问结果如何。

小洁,说实话我总感觉这个央求你打电话联系家人的女士不简单,没准是个大boss。”

夏洁似乎没想过这种可能,听到这种可能也是细思极恐起来。

“……我去问问我师父,煜哥我先走了。”

王博煜看到飞快离开的身影,摇摇头坐了下来,望了望天,喃喃道:

“有的时候,拨开云雾才能见得青天啊。”

夏洁返回到楼内,在审讯室附近找到自己师父,开口问了下审讯结果。果然和王博煜猜的相差无几,这人居然是主犯。

要不是王博煜刚刚拦住了自己,自己岂不是成了一枚可以随便任人摆弄的棋子,想想有些后怕。

对于违法的弱势群体,适度的同情乃人之常情,对他们的执法要有更高的宽容度,但同情心泛滥则有可能纵容违法犯罪。

“弱势”绝不能成为藐视法律践踏规则的理由,如若允许,社会就会毫无秩序可言,人们的生活就会乱套。

同情违法者,是让执法者“流血又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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