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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这么渣的,第一次见

时光荏苒,眨眼间两年就过去了。

这一日,

李长歌和大公鸡来到了一座小镇外,寻了一个山洞住了下来。

“你这体型太招摇了,这么大的公鸡,我都不敢带你去人多的地方,否则肯定会被人发现你的身份。”

“你就不能减减肥么,看看你现在,比那小牛犊子还要肥。”

本来李长歌想要找一个城市,安安稳稳的住下来。

但大公鸡太有吸引力了。

这两年它的身材又增加了,体长都达到一米五了。

这么大个的鸡,只要被人看见,就知道不是凡品。

好几次,两人都被江湖门派发现,然后那些人要抓大公鸡,但是还好,那些修为不入流。

全都被鸡霸给反杀。

它杀人,李长歌处理尸体,先把尸体烧了,再把骨头给磨成粉,挫骨扬灰,绝对不会留下任何把柄。

然后将骨灰撒到树林中,随风而散。

抢人配合默契,期间大公鸡还救了李长歌好几次。

一人一鸡,也算是产生了深厚的革命友谊。

被李长歌骂,大公鸡撇嘴,张开翅膀,露出翅尖上那锋利如刀的羽毛,闪烁着深寒的冷意。

“咯咯哒!”

李长歌渐渐能明白它的意思:“你是说,来一个你杀一个?”

“咯咯!”大公鸡点头,昂起鸡头,翅膀背在身后,一副高手风范。

李长歌鄙夷的冷哼,揭穿它的装逼:“既然你这么厉害,十天前被人发现的时候,为什么要跑?”

“咯咯哒?咯咯咯哒哒哒~~~~”

鸡霸哥很不服气,开始狂喷,它表示上次那个人是偷袭,它没做好准备,还要保护李长歌,所以才跑的。

“保护我?你摸着良心说,当时你跑了,你回头看过我一眼么?”

这家伙是真不要脸。

十天前两人在某个山中,被一个宗门的人发现,那人认出了鸡霸哥是八珍鸡。

兴奋的招呼同门的人,开始捕杀它。

结果这鸡一看对方人多,当时就丢下李长歌自己跑了,跑的比狗还快。

得亏李长歌机智,怒吼一句:“兄弟,那鸡往南边去了,抓住它,它是八珍鸡。”

对方可能是觉得,李长歌也是想要抓八珍鸡的其他宗门的人,也懒得搭理他,自顾自的去追鸡了。

不过这鸡很鸡贼,两年时间,练就了一身熟练的逃跑技术。

还学会了伪装自己,从而躲避追杀。

而且它的速度非常快,快到离谱,依靠着速度,才让它多次从死亡边缘逃亡。

后来这家伙,也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总是能找到李长歌。

山下就是一个小镇,人不少,此地隶属于大夏皇朝的边陲。

东荒到底有多大,李长歌也不知道。

但他知道,整个东荒,光是各大皇朝就足足有三千个。

每个皇朝的疆域,都有亿万里。

大到离谱,他断断续续走了两年,都还没走出大夏皇朝的国土范围。

不过李长歌也不准备离开大夏皇朝。

他还要给石头村的村民们报仇呢。

两年时间,李长歌每日锻炼,身体终于强壮了起来,也长大了,身高超过了一米八。

虽然没有壮硕的肌肉,但力气比以前大了不少。

而且常年森林中的生活,让他的刀法,也有了不少长进。

两把西瓜刀,藏在腰后,绝对不离身。

“我得进城去买点东西,顺便买两身新衣服。”

“咯咯哒……”

听到要买东西,鸡霸哥立刻警惕了起来,它身体向后缩,眼神盯着李长歌。

因为以往每次,李长歌去买东西,都会拔它的一根羽毛。

没办法,八珍鸡的羽毛,跟凤羽兽相似。

每次李长歌都把它的羽毛,当成是极品凤羽兽的羽毛卖。

凤羽兽是大夏皇朝境内,特有的一种妖兽,其羽毛赤红如血,是炼器的上好材料。

每年都有很多人,在森林中捡到凤羽兽的羽毛,到各大城市去卖。

八珍鸡的羽毛,跟那个简直一模一样,所以卖的时候,不会引起怀疑。

这也是李长歌最主要的钱财来源。

不过鸡哥很小气,李长歌支持拔了十次鸡毛而已,它就不愿意给毛了。

区区十次,也就拔了它几十根鸡毛,反正用不了多少天,就会长出来。

真是小气。

“呐,我警告你啊,咱们现在身无分文,调料也得买,你不给毛,我没钱买东西,以后咱们吃饭,可就没有味道了。”

李长歌嘿嘿坏笑,这大公鸡好吃,每次吃肉都得吃有味道的。

生肉都不吃了。

“咯咯哒!!!~”

大公鸡冷哼,这次不上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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