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扛着矮鹿下了山,他也不敢将鹿留在家里。
这么个大家伙要是被发现了,可是要上交的。
他能不能给他对象买自行车可就靠这头鹿了,绝对不能被人发现。
因此就算再累,再没力气,他还是将鹿放在背篓里背着,悄悄摸摸往城里赶。
也不知道背上的伤口是不是有点深,路上背着鹿,陆承斯都疼得不停蹙着眉。
在接近十点时,他终于背着矮鹿进了黑市。
“砰”地一声将背篓放下,他把背篓里捆着的鹿抱了出来。
等着人买的空挡,他才擦了擦汗,一屁股坐在鹿旁边,终于可以舒舒服服地喘口气儿了。
抬手摸了摸肩背,感觉有些湿润粘稠,他一愣,把手放在眼前看了看,手上沾了些血。
叹了口气,他也没在意,当务之急是把鹿给卖了。
这么一只大家伙,黑市里大部分的人都忍不住盯着看。
可是没人能吃下它,毕竟鹿这个东西比猪肉贵多了,这可是好东西!
见迟迟没人问,陆承斯有些着急了,不会卖不出去吧?
陆承斯一来,李闻就发现他了,原本他还有些开心,开心可以买到好吃的卤肉,谁知竟然没有卖卤肉。
他顿时觉得没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