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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步越看到了自己

半夜,李欣欣于步越醒了,起身拉开窗子呆呆地望着窗外;窗外依旧,依旧,什么都没有改变,只是于步越在李欣欣身上重生了。

鸡鸣、狗叫、小孩哭闹,带有农村的味道滨海闹市老旧的小区特色依旧。

见景生情,回想往事,心潮翻涌,再也不想睡了,若躺在床上定会如卧针毡,难以入眠。

夜深了。小区终于安静下来,像放凉的一壶开水。

他点燃了一支香烟,望着窗外,天蓝蓝的,漂摇着一弯两头尖尖的月亮,像小船,星星亮亮的眨着眼。

微风阵阵夹杂着浓重的青草气味扑面而来。

李欣欣于步越慢慢地抽着,脑海里回想起了离开了一年的那贫穷的故乡,儿时艰难的生活场景淡淡的影像渐渐地清晰起来,像放电影一样徐徐的一幕幕展现在眼前……

于步越出生在山东一个偏僻山区的农村。父母早亡,从小跟着叔叔长大,叔叔家也很穷,到他该上学时,也没让他上学。

邻村一个好心人于得水,收养了他,让他上学读书。家里还有一个妹妹叫淑琴,养父母种田一天忙到晚,收入不多,生活十分艰难。

不过好在他有时间就帮养父干活,家里齐心合力日子也过得还可以。

他学习成绩很好,终于考上了滨海大学。

毕业了,他想好好工作,多赚些钱去寄给养父,没想到自己死了,又重生了,寄钱的事情只能等等再说吧。

夜深了,风凉凉的,他打了个哈欠,准备睡觉了,明天早点起来,于步越7点就去上班,他要在门缝看看他。

他忽然想到,原来的自己就睡在旁边房间里。

同一个人不同的身体在同一时间一墙之隔。

这的确是匪夷所思,有意思的事情。

从某一个角度说:“过去的事情过去了,不会改变的,就像烫伤皮肤的伤疤 。那么于步越还会像过去一样一丝一毫也不差地重复吗?按常理说应该会的。真的会一丝一毫都不差吗?他又觉得也许不会的,因为原来于步越的邻居没有于步越的重生李欣欣,所以应该和以前是有差别的。

想到这里,他对明天见一见于步越兴趣就更浓了。

第二天早上,“破烂地卖,旧衣服地卖……”小区里收破烂小贩的吆喝声惊醒了他。

院里的公鸡也是懒家伙,太阳嗮屁股了,他才高声啼叫,“姑姑咯”一声接一声,似乎叫唤着李欣欣于步越,不要懒床。

一看表都8点多了,他赶忙起来,唉……起晚了,于步越应该早就走了。

他站在大厅里仔细观察、侧耳细听,两家都关着门,门里很安静。

方厅有16个平方,一边是一平方的公用厕所;一边是一个14平方的三家的厨房,记得里边有许多大小蟑螂,成群结队,横冲直闯很猖狂。

多么熟悉的地方,多么熟悉的味道,多么熟悉简陋住房呀。

那时候他和合租的吴小明谁有时间谁回来做饭,他也常常在红星路下了公交车在花坛边坐着抽一支烟,然后去对面菜市场,捎点菜,有时买只烧鸡,买瓶酒和吴小明一边吃一边聊。

吴小明是东北人,性格直爽,喝酒没命。

不知吴小明是否在房间里。站在方厅里自己已经不是于步越了,而是李欣欣于步越,此等物是人非使他觉得有些晕头,这是真的吗?他不敢相信,又不能不相信,因为他重生了。

门开了,吴小明走了出来,看了看他,也许认为他是个小孩,也许又要迟到了没理他,拉开单元门匆忙走了出去。

旁边门开了,一个女郎走了出来。

“昨晚刚住进来的。”女郎问。

“对,昨晚。您去上班去?”于步越李欣欣问。

“上班去,小伙子。回来聊。”说着女郎也出门了。

这个女郎叫赵春花,23岁,身材婀娜,相貌俊秀,只是穿戴、说话有些农村的味道,不过她正在努力地向城市人转化过程当中。

现在回想起来,当时她对于步越很是喜欢或者崇拜。每每做了好吃的就给于步越送去,于步越说声谢谢,傻乎乎地就吃了,于步越只吃出了菜的美味,没体会到姑娘的爱情,姑娘有时休息日让他陪着去金街买衣服,他傻呼呼地说:“实在太忙抽不出时间来”

他是个十足的书呆子。

伙单里安静下来了,三间房里只有他一个人了。

李欣欣于步越,趴在于步越的门前听了听,没有动静。于步越每天7点就出门,在红星路坐公交,然后倒班车。他应该早就出门了。

回到房间里,他感到很舒服,从来也没有这样舒服,因为没有有人再骚扰他了,而且他还能看到自己还能帮助自己避凶趋利,甚至可以帮助于步越逃离死亡,一起做些有意义的事情。

早上没看到于步越有些遗憾,晚上他应该在六点半在红星路下公交,他一定会在那里,李欣欣于步越准备傍晚要去那里看看他。

华灯初放,正是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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