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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拉小说网 > 穿越红楼之特种兵贾芸 > 第44章 会试

第44章 会试

八月十五中秋,因为八月二十就是会试日,所以今年没有中秋诗会,贾芸邀请了顾晨和董卿来家里喝酒赏月并交流会试的准备情况,虽然之前也从老师林如海那里知道了会试的流程和内容,但是从同龄人的角度再听一遍也能有不同的体会。

今年的会试主考是内阁大学士杨溥,文帝元年湖广乡试解元,次年中进士。明成祖造反即位后,杨溥改授洗马、侍奉皇太子张高志,因为编纂文帝本纪里面宣扬文帝仁慈而下狱,仁宗即位后,释杨溥,并得升任翰林学士,三年前因为内阁大学士金幼孜去世,杨溥升为内阁大学士。

会试跟乡试的时间一样也是三天,只是考试的内容差不多翻倍了,第一天考试四书五经的知识,第二天考试的是律法、算术、礼法、各种公文的写作。第三天考试策论,包括水利、农桑、战争、外交等。

之前贾芸特意花了几天时间把几千页《大明礼法》和《大明律》通读并记了下来,所以对第二天的考试自然是很有把握。

为了帮顾晨董卿二人节约房租,贾芸让二人住在了宁府的厢房。

八月20日那天,三人一起坐贾府的车参加考试。会试的入场检查更严格,需要把衣服脱到只剩下最后一层。折腾了一番进入考场。

第一天考试的是四书五经,有默写《春秋》一段500字的故事,有释义四书里面的一句话,有对某个词的展开描写。贾芸记得很熟悉,花了半天的时间在草稿纸上写出了,检查了一遍,把错别字改了过来,吃过午餐后,把最终答案誊写了一遍,未时就搞定了交卷。

第二天考的其中有一个案例:某女被人强奸,后男子表示愿意娶女子,女子父母收了男方钱财同意了,女子誓死不同意,问应该怎么样判决?

按照《大明律》奸淫妇女者,罚十年收入,徒刑十年,奸淫致死者,斩立决。

而按照《礼法》,如果被父母许配给了别人,女子不得拒绝。

按照目前官场上的潜规则,如果女方同意男方娶女子,就他好我也好。这个事情就过去了。但是既然这个案例当做了一个考题,证明考官不是很满意这种和稀泥的判决方法的,于是贾芸从几个方面来分析了这个案例:

第一, 首先《律法》大于《礼法》,男子奸淫妇女,违反了《大明律》,应该按照律法判处。

第二, 女子父母收罪犯钱财,为罪犯的行为遮掩,应该进行处罚。

第三, 男子能强奸妇女,证明其品德败坏,如果用娶女子的方法逃避处罚,其以后会变本加厉,对女子以后的生活也是没有保障

第四, 如果放过了男子,其他的男子也效仿此男子,大明的所有女子的安全得不到保障。

接着是一个算术题:三藏西天去取经,一去十万八千程。每日常行七十五,问公几日得回程。

这个题目,对于古代人是很难的,很多人需要一天天的去数,最后推出时间,中间出错了一点,最后的结果就是错误的。但是贾芸只花了一分钟就算出了是八年。但是贾芸不能用算术方法写出答案。 就只能按照古代的方法写到。

日行七十五,两日一百五,十日七百五,二十日一千五,一月二千二百五十。二月四千五百,十月二万二千五百,一年二万七千,二年五万四千,四年十万八千。回程是来回两倍, 故八年得回程。 (注:一年按十二个月,每个月按三十天计算)

第三天考试策论:何以得民心?

贾芸答道:

然欲得民心,必先心中有民。心系群众鱼得水,背离群众树断根。天地之间,莫贵于民;悠悠万事,唯民为大。一切为民者,则民向往之。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若损百姓以奉其身,犹割股以啖腹,腹饱而身毙。心存百姓,方得民心;心无百姓,寸步难行。朝廷官员必须俯下身子、真情爱民,放下架子、服务人民,挑起担子、担当为民,干出样子、造福于民。

善治必达情,达情必近人。没有对人民的真感情,就不可能有一心为民的真行动。现在有的官员与人民交流官话套话多,掏心窝子的话少;有的觉得贱民很难缠,看见人民就头疼;有的热衷钻营所谓“为官之道”,而对人民的利益漠然视之,骨子里缺少对人民的真感情。朝廷官员只有贴近群众,“体民之情,遂民之欲”,把人民当家人、当亲人,把人民反映的问题当家事,把谋求人民的利益当家业,成为一个对百姓有情怀的人,才能真正把百姓装在心里,把工作做到人民的心坎上。

骑在人民头上的,人民把他摔垮;给人民做牛马的,人民永远记住他! 勿道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莫以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如果不能放低姿态,动辄高高在上、唯我独尊,态度恶劣、简单粗暴,官气熏天、颐指气使,滥用权力、为所欲为,必然脱离人民、腐化变质,最终被人民所唾弃。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是历史的规律,更是警示。

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忧民之忧、乐民之乐,勤于政务、真干实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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