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怎么说人家是当皇帝的料,这行楷,正儿八经的字帖体,和他老子的行书有得一拼。
“咳咳!”这种时候,应该拍个马屁:
“你这字写得,真是青出于蓝,比咱爹好看多了”
咱爹?这称呼新鲜。
还知道跟我喊同一个人爹呢,怎么就摆不清自己的身份呢?
“坐下,照着写,到东海前还写不好,你这爪子就别要了”他语气不重,却又带着不容违背的威严。
我特么……怎么就记不住反派死于话多……这特么是什么人间疾苦!
她想尽快结束这次旅行,“阿琛,咱们明日抄近路走吧,也好快点到下一个城池”
“嗯”
万幸!他终于好说话一次了。
荒无人烟的羊肠小路,窜出来一伙山匪: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开,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这台词儿太土了,能有点新意吗?初玖,“此山是你开,当你是愚公移山呢?没看见我们背着剑呢?好狗不挡路,滚开!”
“哎呦,小娘们,伶牙俐齿,脾气还挺大,不如,跟哥几个上山,做压寨夫人”
初玖,“恕我直言,你们这种垃圾,我一剑能插死五个,不过,我怕你们的血脏了我的宝剑”
她从荷包里掏出一个大子儿,扔地上,“趁着老子还没有生气,赶紧滚,否则,明年的今日,就是你们的忌日。
不过,你们这种货色,死了也没人会祭拜吧,阎王爷都不收,也就是个孤魂野鬼,也好,就当给这些荒山野岭的花花草草堆肥了,也是功德”
一个大子儿,打发要饭的也没这么少。
贼首感受到了自己的职业受到了极大的不尊重和前所未有的侮辱,叫嚣着抡着劈柴刀就砍过来了。
初玖狼筋鞭一扬,人飞了,仰面朝下,躺在地上,叫唤疼的力气都没有,劈柴刀深深的插进了旁边的树干上。
见此情景,这伙人撒腿做鸟兽撒。
初玖眉开眼笑,扯嗓门讥吼道,“喂!别跑啊,捡上买路财,去买口棺材,好上路啊!”
奕琛,“日后再遇见这种事情,直接动手就好,莫要多话”
“哦”
第二日,奕琛就不让她穿女装了,把自己的天青色素衣让给她,“女扮男装,避免麻烦”
他可是一夜都没睡好,越想,越觉得是自己媳妇把山匪们调戏了。
初玖:穿男装?我特么,这不会是别有企图,想让我角色扮演什么的吧?
“不愿意?”
“不是,穿男装也能看出来我是个女子,好像没什么作用”
“那你去从军怎么就不怕被看出来?”
“那时候是冬天,我都用布条子绑上的,而且穿得多,外面还是铠甲,现在都回暖了……”
“换上!”
“哦……”
换掉喜欢的汉服,把朱钗首饰都收起来,扎一个高马尾。
奕琛看着她齐腰的浓密长发,觉得分外惹眼,过来,亲手给她揪起来一个冲天发髻。
初玖瞬间联想到了懒羊羊,满脸黑线,敢怒不敢言,看看镜子里的自己:这么毁我形象,不黑化成辣手摧花李莫愁都对不起这身妆造……
再次夜幕降临,叩开一道柴门借宿。
初玖从荷包里抖出一块小小的碎银子:“大娘,我和师兄是终南山上的剑修,游历至此,找不到落脚地了,能否借宿一宿?”
师兄?剑修?
奕琛惊讶的眸子抖了抖,她的谎话可是张口就来,怎么想到的呢?现成的‘夫妇’二字很烫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