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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拉小说网 > 妖井锁龙,从军诛魂! > 第十四章

第十四章

三十人为【中队】(又叫【排】),一百二十人为【大队】(又叫【连】),五百人为【联队】(又叫【营】)。”

“然后就是:一千五百人为【团】,七千人为【旅】,一万人为【师】,三万人为【军】。”

常舒从小聪明,是个过目不忘的天才,大叔讲的这种他一下子便牢记在心里。

便连忙点点头,一副我知道了,的样子。

“原来如此,看来是我落伍了。”

孟问寻听言,仰天大笑道:“你不知道的多了去了。”

“噢?说来听听。”

“说便说,在现在的这个世界上,境军那群有钱人的玩意都坐着个灵宠什么的,老威风了我去。”

“灵宠?”

见常舒一副没见过世界的样子,孟问寻夸张的解释:

“对,有装甲地龙,天鹰飞鸡,巨鲸大鱼什么的,我跟你讲,那装甲地龙虽然速度慢,但是我们打也打不穿,它一炮轰出来乖乖啊,可以炸死好几个,十几个同等级兄弟。”

“还有天鹰,飞鸡等。飞在空中去打根本打不到,或不好打。御剑,御风时一扇翅膀剑给你吹飞,人摔死,风给你拍散,人一样也摔伤。”

“至于大鲸啥的,我们不是很了解,只要知道他飞在星河之上,巨大无比,妖魔当年就是坐着它来的!”

听完,常舒终于知道孟问寻为什么那么夸张了。

依旧是拿未来的角度来说:不是一个实力差据的。

这是人能打的?一群野蛮人拿着骨头去干一群装备精良的古代人?

骨头迎剑?石头砸盾牌?石斧头劈铠甲?

这也难怪,没几个人会去【诛魂卫】,理由就那么简单。

穷,穷,还是一样字:穷。

拿未来一百年的时候来说:

就好比父母分家了你要去哪家?开豪车,住别墅,每天给你买零食,给你优越条件的爸爸家?

还是去开11路车,住着漏水小瓦房,每天还得天没黑干活,上学没钱,条件差的妈妈家?

选一种。

先别提电视,小说上的去第二种,那只是为了后来的剧情,推进……什么的。

真要说人性的话,估计绝大多数人会去第一种,绝少数人因为某种原因选第二种。

呃……貌似又扯远了。

正归主题。

“这要是打起来的话该怎么打,鸡蛋碰石头,不自量力?”

…………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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