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拉小说网

繁体版 简体版
奇拉小说网 > 娱乐:老板离婚,没想到我火了 > 第二十四章 土嗨电音之王

第二十四章 土嗨电音之王

电音,是一种音乐流派。

作为一个新生流派,电音的诞生,不过才一两百年的时间。

电子音乐最大的特点,就是节奏感。

林夕也很喜欢电音,这才是他想要去参加电子音乐节的目的。

但是,大夏王朝的电音,一直都被认为是土嗨电音。得不到西方主流电音流派的认可。

这种论调,和前世差不多。

但这并不影响林夕对电音的热爱。

想去参加电音节,需要准备准备。

林夕倒是无所谓,他又不是帅哥,至少不算大帅哥,关注他的人没那么多。可张一兴不行。

别看张一兴软萌软萌的,但要是论帅气,林夕要被他扔一条街。

张一兴之前的高丽王国以组合的形式出道,这个组合在大夏王朝还是有不少关注度的。

“哥,你没事吧,我怎么感觉你身上好像有一股怨念啊!”

怨念?哪里来的怨念?

笑话,我怎么会因为你比我帅而产生怨念呢?

“一兴啊,你这样不热么?”

林夕看着身边的张一兴,带着帽子,墨镜,穿着长袖长裤,还带着口罩。

“我感觉还行啊,不过和哥比起来,应该还是哥要凉快的多。”

废话,林夕穿着短袖短裤,能不凉快么!

两人就这样来到了橘子洲头,这里人声鼎沸,人头攒动,门庭若市。

来参加电音节的人,比林夕想象的要多得多。

现场劲爆的音乐,让林夕都想忍不住捂住自己的耳朵。

“咱们来这里,要做什么?”

林夕第一次参加这种活动,实在是不知道在这里应该做些什么。

“哥,你说啥?”

周围声音太大,张一兴没听清林夕说了什么。

林夕靠近张一兴,在他耳朵旁大声喊道:“我说,咱们来这里,要做什么?”

“跟着音乐,跟着节奏,嗨起来啊!”

说完,张一兴就跟着音乐跳了起来。

可是,林夕不会跳舞啊!

现场的氛围很热闹,却和林夕想象之中的电音节又不同。

想蹦迪就去夜店啊!

为什么非要来电音节?

这两者有什么区别?

“那你好好玩吧,我出去透透气去,这里太吵了。”

也不管张一兴听没听清。林夕走出了人群,来到了电音节现场的另一端。

夜晚的橘子洲头,能看到整座城市的风景。

林夕靠在护栏上,看着流淌的江水,以及江面上来往的船只。

通过橘子洲,便可以窥见这座城市的繁华。

“你是林夕吧?”

一个好听的声音传来,打断林夕神游天外。

“不是,你认错了,我大众脸!”

林夕立马否认三连。

“你就是林夕,虽然你长的不够帅,但你的声音我忘不了!”

我不帅?

还只能靠声音才能认得出我?

这谁家女孩儿,这么淘气呢?

“我真不是林夕,看你这个样子,应该是林夕的粉丝吧,其实我也是林夕的粉丝。我这个声音,就是模仿他的。”

“你就是林夕,林夕的声音可没那么容易模仿!”

“不,我不是林夕,我是怪蜀黍!”

“原来你还是一个怪蜀黍啊,你说我把这个消息透露给媒体,媒体会是什么反应呢?”

林夕没想到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只能哑口无言。而他面前的女孩儿却笑的起来,笑的非常开心。

“我说小妹妹,光问我是不是林夕,你难道不知道,问一个人是谁之前,应该要自我介绍吗?”

“小妹妹?林夕啊,你真的不知道我是谁吗?”

废话,难道遇见一个人就得知道是谁?

“看来我还是不够红啊,居然你这么一个新人都不认识我。你好,我叫万倩。”

林夕忍不住笑了起来。

万倩,林夕还是有印象的。

“你好,倩姐,很高兴能在这里遇见你。倩姐也喜欢电音吗?”

“谁是你姐呢,别套近乎。我就是出来散步的,不行啊!”

你要是来散步的我跟你姓!

“行倒是行,就是有点巧。那个倩姐,我想问问,胡戈在哪儿呢?”

林夕想起自己跟胡戈说过自己要去参加电音节,当时胡戈回答说要给林夕一个惊喜。

而万倩和胡戈都毕业于魔都特别郡的戏剧学院。这么连起来一想,好像就没毛病了。

“什么胡戈?这里只有我自己啊!”

当林夕认真起来的时候,和废材模式可是天差地别。

仅仅是通过万倩说话时的下意识的反应,林夕就判断出了胡戈的位置。

“盗贼,你还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