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他被埋的啊。”
酒葫芦里的酒汩汩往外流,老板看见了是心疼的要命,“酒啊,流出来了!”
“你不信我?”李大爷死死地抓着老板的手,浑浊的双眼瞪着老板。
老板弯腰去够酒葫芦,嘴里胡乱的应着,“信,我信。”
“你不信是不是?”李大爷急了。
老板只当李大爷是在耍酒疯,还是在努力去够酒葫芦。
这时,一只戴着皮制手套的手伸过来,将酒葫芦拿起来,老板诧异地抬头看去,就看见一个身穿黑色风衣的人。
“我叫王晋,是云城晚报的记者,我对你们刚才的话题很感兴趣,能不能将这个话题卖给我?”王晋将酒葫芦递给李大爷。
李大爷充满戒备的看着王晋,“你是记者?”
王晋见李大爷不接酒葫芦,便将酒葫芦递给老板,如实交代自己的身份,“也不全是,我是报社的记者,也是一名作家,我有足够的金钱可以支付给你们报酬。”
李大爷的眼睛上下打量着王晋,“5银元。”
王晋微笑,“当然可以。”
“我的意思是,每人5银元。”李大爷补充道。
王晋依旧微笑,“我就是这个意思。”
李大爷这才放心,他放开老板抓着老板的手,一脚踹老板的椅子腿上,“去给老子打酒来。”
燕铮已经按照李大爷的指示找到了东街1023号,是一间小平房,有一个泥巴围的小院子,和周围的砖瓦二层小楼比起来要简陋的多。
按照记忆,燕铮从门口花盆的底座下面摸出一把钥匙。
咔,生锈的大门发出声音,门开了。
燕铮走进去,妹妹不在家。
客厅,应该算是客厅,在客厅的墙上有一面小小的镜子,角落里放着一些破旧的锅碗瓢盆,家具只有两把椅子和一张和椅子不太搭的方形桌子,唯一的照明工具是几十年前农村用的手拉式灯。
他来到自己的房间,房间不大,桌子上凌乱放满了书籍和一截在桌角的半截蜡烛,以及一个塞满书的破旧书柜,没有椅子,因为床就把剩余的空间占的差不多了。
床头放着为数不多的衣服,燕铮从外面打了一盆水,拿了干净衣服来到客厅,他将身上湿透的白色衣服脱下,麻利的用毛巾把全身擦了一遍,等他穿好衣服,他才站到镜子前。
镜子上有一道裂痕,从最上方贯穿整面镜子,燕铮勉强可以看清现在的自己。
黑发,黑瞳,长相是亚洲人的面孔,有点小帅,皮肤是苍白的,以及脖子上刺目的缝合口。
燕铮伸手把脖子上的缝合口扒开一点,他怔住了,为了看清,他往镜子的方向又走了几步。
他没有放过任何细节。
缝合口的血肉已经长好了,粉嫩嫩的,带着细小的血丝,是刚长出来的新肉。
难怪,他就说怎么除了在棺材里的时候痛了几下,后面就没痛过了。
但是长出来的新肉似乎已经和那黑色的缝合线长到一起去了,不过几分钟,燕铮想要再扒开来,结果已经扒不动了。
“太不可思议了。”燕铮抚摸着脖子上的缝合口,感受着凹凸不平的伤口一点点的消下去。
最后只在脖子上留下缝合线的痕迹,就像是那黑色的缝合线融入了血肉,无论是视觉上还是触摸都像是纹身。
突然燕铮的大脑深处传来刺痛感。
文件散落一地,他眼前的一切都变成了猩红色,他的脑海里毫无预兆的出现奇怪的画面。
一个浑身是血的女孩拿着短刀站在他的面前,他的身体无法动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短刀没入他的心脏。
他的嗓子发不出声音。
女孩的声音在他的耳边响起。
“你演的一点也不像!你不是我哥!”
天空响起一声震耳欲聋的雷声,生锈的大门发出吱呀声。
燕铮听见了脚步声,他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
“哥?”一个有着亚麻发色的女孩站在大门前,雨水把她身上的衣服打湿了不少。
燕铮从记忆片段里找到了女孩的名字,“小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