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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鸟枪换大炮

“落魄江南载酒行,楚腰肠断掌中轻。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

这是唐朝杜牧写的诗,描写了扬州梦——十年风华,流连忘返。

扬州,自古是个好地方,不仅仅那里人杰地灵,而且富庶,很多盐贩子都出自那里,与当地豪族结合,形成了不小的势力。

此刻,朱棣正在邀请当地有影响的士绅湖边喝茶。

“6000多年前,生活在浙江余姚田螺山一带的先民就开始植茶树开始,已经很长时间了。”朱棣端起茶杯,吹了吹,接着说道。

“在这么长的历史中,如果我们可以学会点什么,我觉得就是看清一个人。”

“我父亲太祖皇帝,震古烁今的人物,建立的功勋,让天下太平,百姓安稳。”

“他是明君,我哥哥也是,我父亲当面说我最像他,可是呢,他最疼惜大哥,我那个侄子不争气,他不知道我父亲的用意,是让他做一个仁君,不是做一个听信小人谗言的昏庸皇帝。”

众商贩看着朱棣在独白,心中五味杂陈,各有心事。

“朱家事是天下事,朱棣上马是战将,下了马能治天下?”这未知,就像他能不能打败朱允炆一样,都是未知。

京城保卫战大胜的消息传来时,天下有了新的期待。

南京城,平安将军,皇宫斗李景隆,娶公主,抓捕朱高燧成了天下街头巷议成了街头巷议的英雄,甚至有说书人已经编辑成文,开始大肆渲染平安是拯救朱允炆的福星。

是不是朱允炆的福星不确定,但是对于朱棣来说,他一生的耻辱,马上就要来了。

“报!王上!”声音有点突兀,与这景色不合,与气氛更不合。

“说吧,”朱棣沉着脸。

来人把一个包袱送了过来,朱棣亲卫接过来后,放在了朱棣跟前。

“打开吧!”朱棣说道。

打开包袱,是一个木匣子,打开匣子,一颗人头,血已经暗黑,眼睛睁着,无尽恐怖。

正是朱高燧。

“我儿!”一口老血喷了出来,朱棣看着朱高燧的人头,痛彻心扉。

“这,不是真的吧!燕王之子都被杀了!”

“皇帝不是说,不能杀了朱家人吗,这怎么杀了!”

扬州士绅议论纷纷。

“大家看,扬州各位同仁们,朱允炆残暴,我今日发誓要杀了此贼,与各位共享荣华富贵。”朱棣听到周围的声音,屏着呼吸,没有倒下。

“到现在,我想要各位的资助,各位拿出余财,为了大明江山,为了各位的前途。”朱棣说道。

士绅三十多人,鸦雀无声。

突然,一个亲卫拔出了刀,与自己最临近的士绅遭了殃,大耳肥头被砍了下来,血水四溅。

“哎呀!”与他挨着的几个人惊叫了几声。

其他人噤若寒蝉。

“死的人叫平常,他和平安勾连,置大家于危险当中,大家不要怕,我这是保护大家。”朱棣说道。

“噗,咕隆咕隆”,又一人被杀,朱棣忽然感觉到了快意。

“死的这个人,叫时易,鱼肉百姓,放高利贷,挣黑心钱,置大明于危险当中。”朱棣说。

士绅们已经蒙了,心中的害怕开始如狂涛翻滚,如果一开始杀的是姓平的,尽管和平安没半点关系,还可以理解,到现在,杀着杀着,开始杀扰乱市场的行为。

一个富商,强装着镇定,拿起筷子,颤巍巍地要夹菜,但眼睛不由自主的瞟着身后的燕军亲卫。

“咣当!”是拔剑的声音,富商吓得差点尿了裤子。

“咕噜”有一颗人头掉了下了下来。

“这个人,我觉得他该死!”朱棣就说了一句话。

“啪!”富商跪在了地上,“燕王在上,小的愿意为大军准备三千两的军资,还有,还有五百身军服!……”

其他人一看,绷不住了。

“我愿意出一千两……”

“我愿意出五百两……”

“我愿意出两千两……”

与此同时,平安进了中科院,着手准备武器的优化设计更替。

在朱棣的反叛大军中,有一支军队显得比较特殊,这就是清一色的蒙古人组成的蒙古骑兵“朵颜三卫”。

这队骑兵原本属于朱元璋的第十七个儿子,被封为宁王的朱权掌握。

朱权是朱元璋分封在明朝北部和北元接壤的大宁都司,专门用来对付北元军队的,所以当时朱权手握重兵,“带甲八万,革车六千,所属朵颜三卫骑兵皆骁勇善战”。

朱棣自己军队七拼八凑也就十万,并且自己一旦率军南下,北面的宁王就成了很大的威胁。

所以,无论如何都得先解决宁王问题,何况宁王的军队在朱棣眼里就是一块大大的肥肉。

为了得到宁王军队,朱棣还很费了一番脑筋。朱棣先是找借口进入大宁城,然后连蒙带骗加威胁说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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