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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拉小说网 > 大唐第一名侦探 > 第31章 梁县旧案(二)

第31章 梁县旧案(二)

原来,这梁县所辖下面的威山镇有一处地方,唤名叫做仆马坡。乃是五代时期得名。传说是一个忠心的仆人为了保护主人,便换上了主人的衣服以引诱敌人。最后,跟主人心爱的战马一起死在了这个山坡上。之后这个主人重新击败了仇敌,这才将此命名为仆马坡。用以纪念战马和替代自己去死的忠仆。

在这个仆马坡的西北,有一处比较大的村落。村落身上住着一个大户。户主姓吴名峰。乃是当地的首富。常年以贩米为商。

他的家中有两名仆人,一个叫做丁满,一个叫做陈志。一次酒后,丁满与陈志因为一件小事争斗了起来。丁满力小,当场便被陈志打倒在地。之后,丁满扬言要找机会杀死陈志,并且离开了酒局。

当时,所有的人都认为丁满是一时的气话而已,因此都没有放在心上。可是三天之后,陈志却被人杀死在了府中的厢房之内。

只是因为之前二人争吵动手的事情,因此众人便都怀疑是丁满所为。指证之下,家中的主人吴峰便让一众仆从将丁满五花大绑之后便送到了梁县的县衙之中。

经过几番审讯过后,丁满从始至终一直喊冤。后来县衙无奈,只得上报州府。州府呢,又转送朝廷刑部。刑部指令丁满就是凶案的真正罪犯。之后,便将其全部卷宗转到了大理寺审理核查。大理寺中有人感觉证据不是太完整。于是便又改为留监待命。

可是,后来不知道是因为什么缘故,这上司的差文却一直没有发送下来。而当时的梁县县衙又觉得既然已经人证物证俱在,那便没有再进行任何调查必要。于是,案件也就一直搁置下来,而罪犯丁满也就一直被看押在了狱中。

再看案卷后面的落款时间,乃是“天宝五载”。算起来时至今日,此案已经过去整整六年之久。

沈裳又翻看了一下仵作在现场的绘图。和之前看过的两尸三命那一案的不太一样,似乎是出于不同的仵作之手。但见字迹潦草,图画粗糙。只能隐约能看出在一个房间内,一个人脚朝西北、头朝东南的倒在地上。

而死者的死亡原因这一栏中,也只写着:“凶手乃先以锤击之,而后又以利刃杀之。”这短短的一行字样。至于锤击的部位,利刃刺杀的部位,上面均无陈述。仵作图样如此简略,不由得让沈裳一边看,一边不住摇头。但是,转念想到现在自己这是在相对落后的古代,也就只得凑合着推断了。至于证人的供状,虽然写的不是十分详细,但是笔迹要清秀的许多。看来应该是府衙内的师爷所写。

证人一共只有三名。

为首的一名证人是吴峰府上的婢女,名叫赵燕。据她所述,在案发当日,她正在吴府后院的西厢房中打扫。大概是下午未时左右。她从窗户之中似乎看见仆人从东侧的院门进入到了后院的东厢房中去。过不多时,丁满也一样进到了后院,而后手持铁锤也进入到了东厢房的里面。因为,她之前听过一些二人发生矛盾的传闻,因此顿时心中慌乱,方想要跑出去呼喊之际。却已经听见了陈志的惨叫。并且还见到丁满满身是血的从房中出来,而后顺着院中的回廊逃走。之后,她便吓得再没有敢从屋子里出来。直到衙门里的差人们来了。她这才敢出来作证。

而第二名证人是家中的老管家方力。他的供状中称:他当日在府中操持各事。忽然在前院听见后院有人呼救,于是便过去查看。半路上正好遇到了丁满慌慌张张的从后院出来来到前院。于是自己便觉得不太对劲,于是便立刻跑去后院的东厢房中查看。刚进房门,便见到陈志浑身是血的死在地上。于是,自己吓得立刻跑出去呼救。却正好碰见了返回家中的主人吴峰。之后,他又急忙带着主人吴峰一起前去后院的东厢房中观看。等主人吴峰也确认了陈志的死亡之后,这才将丁满抓住,捆绑至了官府。

而第三名证人便是这吴府的主人吴峰了。吴峰的供状上称。那一日的中午,他原本是在邻居马老爷的家中饮酒。后来因为身体不太舒服,这才提前返回家中。刚刚进入到府中,便看见了管家方力火急火燎从后院里跑了出来。之后吴峰便问方力何事。方力急忙一问之下才知道,原来是丁满将陈志杀死。吴峰一听酒就醒了一半,于是急忙跟方力一起前去查看。果然看到陈志的尸体倒在东厢房内。于是便让管家方力前去召集所有的仆人,之后就将丁满抓了回来,送到了官府里面。

最后嫌犯丁满的供述则是说,他自己当日的确是去过东厢房中寻找陈志。但是只是争吵几句,并没有将陈志杀死。自己也并未携带任何凶器。而从案发现场离开之后,自己只是回房休息,也并没有逃走。

沈裳看完了案卷之后,觉得表面上似乎并没有什么太多值得怀疑的地方。只是若要单纯的根据这一本卷宗来定丁满的罪,却也是的确不够完全。或许,这就是大理寺没有审核通过定罪丁满的原因之一。如今既然案卷已经在自己的手中,那不如就从嫌犯丁满下手,先将案件再重新捋一遍再说。说不定在之后的调查过程中,还会发现什么新的线索。

打定主意之后,沈裳这才将案卷又合拢收好放在了一旁。正打算出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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