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傻傻的,笨笨的,有时候走路都能摔跟头,而且能给你走出s型,左脚看右脚不顺眼,右脚跟左脚不对付那种,就问你慌不慌。
算账还算不明白,嗓门很大胆子又很小,跟人说点事都得让我去说。
不过对我这种老男人(LSP)来说,真是极对胃口。
那可真是,身娇体弱易推倒,发起脾气赶紧跑!
综合算起来嘛,就是一个小女神级别的。
你别看我现在过的不咋地,但是我眼光挑啊,找个这种女生当老婆,惦记的人相对要少点,毕竟不属于主流那种肤白貌美大长腿的抢手级别。
但是带出去也一样有面儿,而且出门她也是特别顾及我的感受,只要有朋友在就特别懂得给我面子。
生活上也经常接济我,但是她又不直说,每次都说她饿了,要吃饭。
结果点了一大堆吃的她只吃两口就饱了,说白了就是请我吃饭,然后她还自认为自己很有心机,聪明过人,没事就说我傻,没脑子。
反过来说,我也很对她的眼光。
我比她大了快十岁,她就很需要我这种会照顾人的大叔型。
社会经验丰富,什么都懂一些,她有啥事都可以随时问我,等我认认真真的解释完,或者出完主意,她就大大咧咧的说听明白了,然后依然犯错,我就屁颠屁颠的给她擦屁股。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我穷。
很多人说,有钱又帅的才叫大叔,我这种的叫师傅。还说我这叫吃软饭,那么大岁数人了,不要个批脸。
对我而言,软饭硬吃那叫本事,你行你也整一个啊!
挂了电话,我就赶紧收拾,准备出门接她。
发现衣服还没换,浑身一股奇怪的骚味,还有很高的酒精浓度。
最主要是衣服黏糊糊,有一层黑吧拉几的像汗液一样的东西,把衣服和裤子全都染黑了。
这时候,时间就是生命,容不得墨迹。
必须立刻沐浴更衣,用最快的时间出门才是保证生命的不二法门。
衣服刚脱下来,一本老旧的书从我身上掉了出来。
我根本没时间细瞅,钻进公用浴室,嘁哩喀喳不到十分钟就全部搞定。
裹着浴巾一回屋,发现我那只笨猫在那对着旧书翻来翻去。
“幺二,你又玩什么呢,闪开。”
我伸脚将猫赶到一边,将书捡起一看。
我靠,搞烂了!
我作势就要打,这时候这小家伙倒是聪明得很,一下钻到床底下,我拿它是一点招没有。
随后我就想起了昨天晚上发生的事。
“嗯,一定是喝太多做梦了。”
我自言自语着下了结论。
然后又看了看手里的书,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似的。
主要是我也不看书啊,从小就不好好上课的人,看书就犯困,你让我看个漫画我倒是能看的津津有味,尤其是那种彩色漫画,你们懂的。
更何况现代社会,爽文小说我都用听的,我这看书的技能就更是退化到不知道哪去了。
靠,哪有时间管这书到底哪来的,我现在只知道让女朋友等久了是少不了一顿骂。
我一出门,就觉得跟平时好像不太一样,具体哪不一样我也说不出来。
就觉得这天更蓝了,空气更清新了,花花草草的味道变的清晰可闻。
然后就是身边的人动作似乎变慢了,每一个表情,细节,我都看的清清楚楚。
旁边路过的人说话声音不管多小,在我耳朵里都好像放大了数倍。
尤其是我走路,感觉轻盈了不少,几乎健步如飞,我相信我现在一口气上五楼,都不带喘的。
最奇妙的是我好像多了一只手,不是小偷小摸那种第三只手。
那是一只无形的手,似乎有着实质的触感,我感觉我可以隔着很远就能摸到前面那个女人特别Q弹的大屁股。
别多想,只是感觉,我可没真摸。
(╯3╰)
果然,跟女友一见面免不了一通牢骚。
但是最后还是被我牵着小手,乖乖的一起去吃饭了,就是大腿被掐的有点疼而已,小意思。
吃饭的时候,我发现隔壁桌有俩老娘m。。嗯,老女人对我俩指指点点,我稍一凝神俩人的对话就清晰的传到了我耳朵里。
“听说了吗,那小子是个吃软饭的,倒插门,小九家还不想认他当女婿。”
“我听说他也怪可怜的,一个外地人大老远来这边,还碰到这种事。”
“可不是么,我邻居家那大嫂子说给这丫头介绍了个富二代,条件可好了,小九他爸可满意了,不知道比这个穷小子好多少倍。”
“你说小九到底看上他啥了,我看就是个一般人啊,估计是给小九灌了什么迷魂汤,我跟你说呀,现在这男人啊,到了三十岁还没结婚的肯定都有点毛病,要么是结过婚瞒着,要么就是生理上有点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