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这强馨遥看人的眼光还真是蛮准的。
一个不到20岁的女生,能有这份魄力和胆识,也着实让人佩服。
可是丁晓剑不想和别人签约。
两世为人的他,又怎能不清楚娱乐公司那些合约里头的坑?
像他这种新人,签那玩意儿,就等同于签卖身契。
再说了,他也不想走上前台当艺人。
即便就是抛开想不想的问题,器乐他不行,声乐他也不行,作词,作曲,配乐,编曲……,他更是一窍不通。
记忆里的那几首歌剽窃完了,他就没戏唱了。
确实也没法走上前台当明星。
表演他倒是会上那么一点儿,但也是半桶水呀!真不能信别人所说的,即便就是牵条狗站在镜头前也会演。
丁晓剑非常清楚,表演其实也是一门技术活。
他这张脸虽然很能给他加分,可是演技,说实在的,他还真没有。
这样的实力,非要上赶着走上前台,那不是自讨没趣吗?
踏踏实实画画,才是他的本职工作啊!
做人不能本末倒置,也一定不能忘了初心,否则的话,总有一天会自食恶果。丁晓剑非常清楚这一点。
于是正色道:“感谢你的盛情邀约,我不想当歌星,也不想当明星。”
强馨瑶有些不信,只能怀疑道:“看不上西京文化?”
丁晓剑摇摇头:“你想多了!
我不会签约任何一家娱乐公司。
我的专业是画画。”
强馨瑶有些释然。
可仍不放弃:“那,我能收购你这首《南山南》吗?”
丁晓剑顿时眼前一亮:“开个价!”
回答的这么干脆,很是出乎强馨瑶的意料。
强馨瑶还以为,丁晓剑会说:“你这简直就是侮辱我!我的艺术灵感是无价的!我不卖!”
她已经把丁晓剑当成了一个怪胎。所以,她还真摸不准丁晓剑的心思了。
别人哭着喊着苦求一份娱乐公司合约而不得,合约摆在面前只要点点头就能拿到,却一口回绝,这样的人不是怪胎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