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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节

一直在军队服役,官至正团级,居住军营里。

舅舅是在“大裁军”的政策背景下,退回到地方来工作的。舅舅一到了学校,通过大伯的介绍,沈清立即就去拜访了他。

舅舅身材微胖,没有印象中军人的那种严肃外表。待人非常宽厚热情,弥勒菩萨似的慈祥温和,至少对待孩子们是如此。就因为这一点,沈清很喜欢这个有点陌生的舅舅。

舅舅一家刚回地方,还没买房子,所以一家人居住在学校的教工宿舍里,三室一厅的公寓结构。

舅舅对沈清很关心,经常把沈清请到家里去吃饭。比起沈清家里,舅舅家里有一种非常明显的军人素养,所有物品整洁干净、摆放整整齐齐,一丝不苟的,连一块小手帕都会折叠得四四方方。屋里一尘不染,每件物品都象刚从商店买回似的,光洁照人。沈清每次去舅舅家,都不敢迈进门去,生怕自己身上的污秽,污染了舅舅家的空气。

沈清马上要毕业了,舅舅看上去很喜欢沈清,不舍得让他走,想把他留在身边。早在一个月之前,舅舅就问沈清的打算,是回到家乡去,还是留在城市里。

舅舅告诉沈清,沈清若是愿意留在城市里,舅舅可以帮助沈清在大城市里找到工作单位,这点事情,对人脉广泛的舅舅来说,举手之劳而已。留在职业学校当老师都没问题。

这对别的学生来说,是烧香拜佛都求不来的大好事。任谁都会选择留在城市,不必丝毫犹豫。可是沈清却对此非常为难。

凭心而论,他喜欢城市,向往城市;城市代表着文明,代表着先进,是社会集大成之所。按照“人往高处走”的理论,应该选择在城市生活。问题是,留在城市,意味着会跟镇上的莫莉和林月容,长久的分开。难道跟莫莉和林月容的感情,要靠一辈子写信维持吗?这怎么行呢?

事业与爱情,全都事关终身,马虎不得。他举棋不定、难以决断,于是写信给父亲,征求父亲的意见。父亲很快回信,催促沈清赶紧回到家乡去,不要留在大城市。父亲的理由,是基于对儿子生命安危的考虑,他说城市太乱了,保不定哪一天就稀里糊涂丢了生命。沈清把“水井事件”告诉父亲的时候,父亲差点让沈清当场退了学。

沈清内心本来也倾向于回到家乡,他实在不愿意跟莫莉和林月容长久分开。对他来说,爱情比生命都重要,又何况区区事业?没有了莫莉和林月容,城市再美也没意思。现在有了父亲的支持,他更加坚定了信念,回去家乡是对的,是非常正确的选择。

他现在去跟舅舅告别,就是要把这个最终决定,告诉一片好心的舅舅。

走进舅舅家里,舅舅刚刚吃过午饭,坐在沙发上休息。看见沈清进门,舅舅赶紧招呼沈清坐到他身边去。

“怎么样?想好了吗?走还是留?”舅舅开门见山问。

“舅舅,我还是回家去算了,我爸让我回家去。”

舅舅感觉有些遗憾说:“你可要想清楚,这是一辈子的大事,城市的发展日新月异,正是你们年轻人大展身手的舞台,这样的机遇很难得。你的父亲身居闭塞之地,眼光未必看得那么远。”

尽管沈清觉得舅舅说的每一句话都对,舅舅是真心为了让沈清,有一个更富机会的未来。回到那个闭塞的家乡小镇去,的确很难有什么大出息。可是一想起莫莉和林月容,他又觉得,这些“牺牲”都是值得的。只要有莫莉、林月容这样的女人在身边,生活在大地方还是小地方似乎并不重要。

以他的年龄和见识,自然也不会有多大的远见。他根本不懂得,事业跟爱情之间的紧密关联。一个男人,抛掉事业谈男女感情,那等于是用火柴棍去支撑桥梁、当桥墩。

沈清最终没有改变主意,怀着歉意跟舅舅告别。舅舅送沈清到门口,仍然叮嘱一句:“回去再好好想想,有什么事只管来找舅舅,舅舅一定帮你。”

“好的,我明白。谢谢舅舅。”沈清挥挥手,告辞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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