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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冤大头

以后曹操南北征战,经常亲自带队出征或偷袭,他最喜欢带领的就是骑兵,而成为一名优秀的骑士,在他日后的军事生涯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除骑马外,曹操最喜欢的是射箭。弓箭作为冷兵器时代最普及的远程杀伤性武器,往往在战场上起到决定性作用。一个好的将领不仅要了解弓箭在战场上的作用,本身也要成为一名好射手。

衡量箭术好坏的标准是精准度和射程,而决定射程的是弓的强度。一般用“石”作为弓强度的计量单位,一石合一百二十斤左右,如果是二石的弓,说明拉开它需要二百四十斤的力量,三石弓则需要三百六十斤。

普通士兵的标准配备是一石弓,只有力气较大的人才使用二石弓。曹操身材不够魁伍,按说能熟练使用一石弓就不错了,可他通过艰苦训练,最后可以轻松地拉开二石弓,这样射程就大大增加了。

三国时代也有个别人能使三石弓,如蜀汉的名将黄忠,能使如此大强度弓的一般都算是特殊人才了,在战场上往往有出其不意的杀伤力。

此外,曹操还有大量时间练习书法,同时也写一些诗文,抒发自己的心情。关于曹操的书法,前面已有介绍。而在诗文方面,其实他的造诣也极高。

在精舍隐居期间曹操写了不少诗作,保留下来的有一首叫《对酒》的诗:

对酒歌,太平时,吏不呼门。

王者贤且明,宰相股肱皆忠良。

咸礼让,民无所争讼。

三年耕有九年储,仓谷满盈。

斑白不负载。

雨泽如此,百谷用成。

却走马,以粪其土田。

爵公侯伯子男,咸爱其民,以黜陟幽明。

子养有若父与兄。

犯礼法,轻重随其刑。

路无拾遗之私。

囹圄空虚,冬节不断。

人耄耋,皆得以寿终。

恩德广及草木昆虫。

这首诗现在能看到的曹操最早的诗作,描绘的是作者心中理想社会的模样:吏役不上门叫嚷,君王圣贤,大臣们都是忠良;人民不争斗,人人都知道礼让;三年耕种,够九年的口粮,家家户户粮满仓……

这是多么美好的一个太平盛世景象。三十岁刚出头的曹操,心中依然向往着一个承平的社会,在这个社会里,政治清平,君王贤明,大臣忠良,官吏

爱护百姓,徭役轻薄,民风淳朴,人人都能善终。

此时的曹操一心向往的还是“治世”。虽然在治世里实现不了当英雄的理想,但做一个贤良有为的能臣,也是他乐意追求的目标。

但这些与现实的反差实在太大了。曹操当了县令,带兵与黄巾军作战,又担任过济南国相,在这些社会实践中,他接触到了社会真实的一面,作为官僚士大夫队伍中有良知、头脑清醒的年轻一辈,他的心中一定充满了矛盾、痛苦和无奈吧。

室外是奔流不息的涡河,周边尽是郁郁葱葱的树林,空气清新,远离尘嚣,没有纷争与恐惧,在精舍这一小片天地里,正值而立之年的曹操,思考着现实,规划着未来,但却理不出头绪来。

夕阳一次次挂上天空,薄日西天,流水无言,曹操自己也觉得,完全遁世的想法也是不可行的,还有很多路得走。

这样的日子过得其实也很快,很快到了中平四年(187年),即曹操回乡隐居的第三年,曹家一连发生了好几件值得庆贺的事,让曹操的心中稍稍得到些安慰。

放在一两年前,曹操肯定会认真考虑这一任命,但是他现在已经没有了那番激情和壮志,造成这一转变的是他在济南国的经历。

对于改造一个世界,他已经感到心灰意冷。对于成为“治世能臣”,他甚至感到了力不从心。

他此刻最想做的是:思考,休息,读书。

他决定辞去一切职务,做一名岩穴隐士。这一年,他三十一岁。家族荣耀

中平四年(187年)的社日节(每年二月初一日)刚过,卞氏来到精舍,悄悄告诉曹操一个好消息:她有身孕了。

对曹操而言,这的确是一个再好不过的消息。此前,刘氏给曹操生下一个儿子,取名曹昂,目前快十岁了,但刘氏生曹昂时难产而死,丁氏一直不育,卞氏到曹家来已有八年之久却没有身孕,曹操虽然不会为这些事情感到特别着急,但在心里仍然觉得美中不足。

因为他很喜欢卞氏,希望她能生出一男半女来承继家业,也好在将来对卞氏有个照应。但八年来一直没有任何动静。

听说卞氏终于有了身孕,曹操格外高兴。叮嘱卞氏务必注意保养,小心谨慎,确保这个孩子顺顺利利地生下来。

又过了大半年,卞氏那边肚子一天天隆起来,曹操叮嘱她安心在府里静养,平时不要再出门。快到了八月十五日的八月节,按照习俗将举行祭祖和敬神的仪式,这时候曹仁和曹纯兄弟两个回到了谯县。

曹操自从十八岁那年离开谯县到洛阳太学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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