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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反腐

曹操要想上进,自然也得借点老一辈的光。

不久,曹操入朝当上了郎官,之后经尚书右丞司马防推荐曹操就担任洛阳北部尉。这个司马防不太有名,大家可能记不住,但对他的儿子一定非常熟悉,可是三国后期呼风唤雨的人物——司马懿。

值得一说的是,这个司马防是看好曹操的,后来的司马懿也是看好曹操的,不过,他更看好的是曹家江山。这是曹操同志第一次担任实权职务,但他起初并不想干,并不是他嫌官儿小,而是因为这个洛阳北部尉的确一个烫手的山芋。

在汉朝,县尉是县官的副手,主要负责社会治安,大县设两名,小县设一名,而洛阳作为京师,当时是国际化的大都会,首都分为东西南北四个部,每部设一名尉,东部就叫东部尉,北部的就叫北部尉,负责抓小偷逮强盗这类治安管理一类的工作,地位相当于警察分局长。警察局长主管抓人审案,在任何时代都是个实权人物,但曹操担任的这个洛阳北部尉就另当别论了,要知道,洛阳是首都重地,和现在一样,不到京城你不会知道自己官儿小,随便一杆子打过去都能打倒一大片厅局级。而且这些高官个个脾气火爆,实在不好惹,如果一不留神得罪这些大爷,自己的乌纱帽怎么丢的都不清楚。所以,这个洛阳北部尉实在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苦差事。

他钟情的是洛阳县令。

但命运就是这样,并不是事事皆如人意,朝廷如此安排,你就服从分配吧。

不好干,也得干,而且得好好地干。

服从分配吧。新官上任三把火,他先将衙门装修一番,然后做了十多根五色大棒挂在大门口,反复声明禁令,我的地盘我做主,谁胆敢违反,打死再说(有犯禁者,皆棒杀之)!

够狠,但也有不怕狠的。

似乎上天有意要考验一下曹操同志的决心,几个月后,一条大鱼自己撞上门来。

那人是宫廷大红人蹇硕的叔叔,违反宵禁令,深夜独行被逮了个正着。蹇硕是小黄门,东汉的小黄门属于高级宦官,能爬上那个位置,也算是宦官中的成功人士了。小黄门负责在皇帝和后宫之间跑腿,两头讨好,两头吃香,是皇帝的心腹。除此之外,小黄门还有一项让人眼馋的特权:一般都受尚书事,照现在的话说他们除了给皇帝跑腿外还

在中央办公厅兼职国务秘书,帮着起草中央文件(皇帝诏书)、处理国家大事,你说,这个位置要紧不?

这个蹇硕,由于在小黄门位置上表现突出,后来还被提拔为西园八校尉之首的上军校尉,连大将军何进也得听他使唤,你说,拉风不?

曹操虽然生长在宦官家庭,却对宦官很不感冒。

管他皇亲国戚还是张三李四,打死再说!

许多人以此为例,认为曹操同志具有依法办事的精神,并推及曹操的理念是依法治国。

其实,这纯属是误解。

要知道,曹操同志差不多算是蛮干了,蹇硕的叔叔违反禁令是不假,但罪不至死啊——即使该同志罪该万死,也不应该被曹操处死。

在一般人眼里,封建社会非常黑暗、非常专制,非常腐朽、非常不讲法律,其实这是不准确的,以汉朝为例,老祖宗的法律包罗万象、浩如烟海,就是许多搞法律的专业人士头大,你说他们讲法制不?

那时候讲究以孝治国,大义灭亲那玩意儿在汉代是没有市场的,不管是民间还是朝廷都是如此,不像现提倡大义灭亲,谁要是举报了自己亲属还能得政府的表扬。那时规定,禁止卑幼控告尊长,卑幼对于尊长的犯罪行为要尽隐瞒的义务。晚辈隐匿前辈、妻子隐匿丈夫都不是犯罪,都不受法律追究,哪怕长辈犯的是死罪;同样,长辈隐匿犯罪的晚辈,丈夫隐匿妻子也不予以追究,这叫亲亲得相首匿。

什么最重要,亲情!

汉末有钱人的日子比较好过的,即使犯罪,向政府捐点款,连牢饭都不用吃,就可以出来了;如果有官爵的人犯法,地方官是不能擅自处置的,必须报由皇帝大人裁决,以便得到减免的优惠,而且他们的子女犯法,也可以照此办理,总之,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一人为官,全家光荣,这叫“上请”。而且,就全国来讲,案件的审理判决,中央由御史中丞、廷尉负责;地方州政府案由刺史负责,郡国由太守或国相负责,县级单位来讲,就由县令、县长负责。

我说了这么多,就想说明一点,县尉,也就是公安局长的角色,顶多能抓捕嫌疑犯,要想当兼职法院院长判人家刑是不可能的,要玩刑讯逼供把人打死更是没资格的。

一句话,天朝子民也不是你一个小小警察局长说杀就杀的。

咱们汉朝老祖宗的法律有时比较仁义,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不准搞体罚搞刑讯逼供,当然喽,如果犯罪嫌疑人面对如山铁证,依然理屈词不穷,百般抵赖,那上一点“技术”手段,还是可以的嘛。

即使某人罪行严重,地方上判了死刑,也不能草菅人命,随随便便把他拉出去咔嚓掉,因为老祖宗深谋远虑,早就把死刑的复核权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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