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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叶黄阿狗,红花沈冰灵

陶爸

陶陶这段时间上补习班,距离家不远。快放学时,陶妈总喜欢带上冰灵一起去接她。

每次只要冲它吆喝一声:“走,接陶陶去。”冰灵仿佛能听懂似的,立即跳起来,兴高采烈地冲到门口,等着给它系牵引绳,一出门就熟门熟路,“吧嗒吧嗒”冲着补习班的方向一溜小跑,到楼下就地一蹲,也不上楼,呆呆地看着高高的台阶,等小主人的身影一出现,立即跳起来,尾巴摇得跟小风车似的,两只小耳朵紧贴在后脑勺上,仿佛一只小海豚,屡屡往前扑,把牵引绳拽得嘎嘣作响。

这个小主人也跌跌撞撞地三步并作两步滚下楼梯,一边嘴里念叨“等一下下,等一下下,冰灵等我一下下”,一边就地一坐,手忙脚乱地放下手里的书本、水壶。这时小冰灵已经迫不及待地跳到她怀里了,仰着头伸着**头拼命来舔小主人的脸蛋。

幸福的小主人也陶醉地把脸蛋紧紧贴在小狗身上,嘟着小嘴作亲嘴状,喃喃念叨“我的狗肉冰呀,冰狗坨呀”。两个小东西滚做一团,半晌才从地上爬起来。

平时在家里,门铃就是信号。门铃一响,它知道主人回来了,一定会第一时间冲到门口,同样作小海豚状,先冲到院子里左冲右突吆喝几声,向墙头的猫们、顶棚上的鸽子们骄傲

地宣示我主人回来了,然后又迅速冲回客厅,等待小主人在沙发上坐定,几个箭步跨过食盆,跳上跑步机,直接窜到小主人怀里——这是陶陶和冰灵每天都要上演的戏目,这也是为什么每次陶陶放学就一定急着赶回来不愿意再去其他地方的原因。她不愿意错过这个游戏上演的正常时间,更不愿意让她的小伙伴苦等她。

这时我总会想起我的童年,每次放学回家,远远听到脚步声,我的黄阿狗也一定会早早从家里冲出来,窜出槽门,穿过竹林,一路小跑,冲到尹家塘畔来迎接它的小主人。

区别在于,我的黄阿狗体型要比小冰灵大得多,一般不会冲到我怀里来。腼腆的乡村男孩子也做不出他未来的闺女与小狗的亲昵动作,多半只是开心地吆喝一声,拍拍它的脑门,再在它背上挠几下,然后一人一狗就快活地往家里进发了。

这种简短的欢迎仪式,带着显著的乡村特点,内敛而低调,朴实而粗糙。

同样是兴高采烈陪伴小主人回家的黄阿狗,也很少会规规矩矩地陪在小主人身边,多半会前窜后窜,一会儿对草丛里一堆常见的牛屎突然产生兴趣,一会儿又被田头探头探脑的田鼠吸引着边狂叫边直扑过去。

我们父女俩都爱看金庸小说。《侠客行》里,石破天在多年

以后回家见到阿黄的情形,基本也就是这样。少年石破天和少年陶爸的小伙伴尽管和小主人的关系一定都是一家人里最亲昵的那一对,但狗狗一定不会逾越必要的分寸,不会有冰灵这种不管不顾还有几分无赖的亲热劲儿。

童年的另一个记忆可供佐证。少年陶爸被安排得最多的一个活儿是去屠栈买肉,那多半是家里来了客人的时候,我们一般叫称肉。那时没有一次性塑料袋,也不会有其他奢侈的包装,顾客要买多少肉,屠夫一刀斩下,上秤一称,扯几根稻草拦腰一缠,反手一抽一系,留出一个活襻,正好供顾客手提。

少年陶爸个子矮,提着这串肉走回家,一抖一抖都快拖到地上。快活的黄阿狗也就陪伴在身边,一路小跑,护卫着小主人回家,不但不会觊觎近在眼前的美味,反倒像是忠心耿耿的保镖。这也是它们最爱干的活儿了,它们知道真正属于它们的份额和奖赏,是主人饱食之后剩下的骨头,那一定跑不了。

与之相反,每次从超市回来,冰灵会从进门那一刻起就准确地捕捉到属于它的美食气味,会围着主人手提的大包小包打转,会拿小鼻子隔着塑料袋努力辨别,会从门厅一直跟到厨房,不拿到它心仪的美味不罢休。

每次它衔到美食后,就会立即跑出

厨房,穿过客厅,顶开专为它设计的小门帘,颠着小碎步一路跑到院子里,跑到专属于它的小垫子上,充满安全感地放下食物,两只小爪子把它扒拉在中间一左一右固定住,这才开始心满意足地赏用。我和陶妈总会感叹,毫不怀疑自己又养了个小闺女,而且是比它姐姐更娇气、更天真,更不依不饶,甚至恃宠而骄,不达目的不罢休。而我们比对它姐姐更无可奈何。

在童年陶爸的记忆里,黄阿狗会准确地定位自己在家庭中的角色。它们明白自己只是天然的配角,仿佛《白鹿原》里的鹿三对自己在白嘉轩家族的自我定位,忠心耿耿地看家护院是第一天职,和主人互动只是本分的情感交流。

黄阿狗甚至能准确地甄别出家庭成员的关系,小主人永远是最好的朋友,永远亲密无间,偶尔也可以放肆一下。主妇是食物的主要来源,但随时可能会翻脸呵斥,所以敬而远之。男主人作为一家之主,是短促有力的命令的主要发出者,偶尔也会向其他人炫耀自家狗的肯看家和听招呼,不乱咬人和不乱吃东西,这时一定要表现出相应的威猛与乖顺。即便听到粗鲁的男主人夸耀狗肉好吃,甚至开始讨论何时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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