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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拉小说网 > 穿书七零:我成了未来反派他娘 > 第二十三章 动手动脚

第二十三章 动手动脚

他的伤确实不是很严重,这些天也好的差不多了。

虽然回来以后还是天天下地干活,但是这时候的活已经不像秋收那会儿这么累人了。

再有林楚云每天做了好吃的饭菜,天天炖了汤给他补身子。

林楚云依稀记得他不是这个时候退下来的,应该是原主生病了之后他才回来的。

她有时候都有点恍恍惚惚,难不成真的是她被当时突然出现的空间,还有梦境什么的影响到了。

然后把剧情记错了,不应该啊,还是趁着这个机会问一下吧。

“不回去了,在家里挺好的。”沈仲青吹灭了煤油灯,上了床后从背后抱她。

“你干什么!”他突然抱上来吓得林楚云一个激灵推开他,这是干什么?!

她只是同意他回来睡,可没同意干别的,这就开始毛手毛脚的了。

“媳妇儿,睡觉了。”沈仲青倒是在黑暗中挑了挑眉,话里还带着笑意。

看他媳妇儿好不容易让他回房里睡了,倒是不让他碰,不过也没关系,他刚回来嘛,过些天就好了。

“你别动手动脚的。”林楚云也发现自己大惊小怪了,躺回去后警告了他一句。

沈仲青无奈的喊了一句“媳妇儿”,不过林楚云不为所动,离他远远的,坚决不理他。

被他这么一打岔,她都忘记问他部队的事情了,真的是,林楚云就很无语。

也没办法,改天找个合适的机会再问吧,看这样子现在是不适合再问了。

沈仲青最后还是抱着她睡的,不过林楚云那时候已经睡沉了,他才抱上来了。

也不做什么,就抱着她睡觉而已,沈仲青倒是抱着自己香香软软的媳妇儿睡得挺香的。

搞得第二天早上林楚云醒来发现自己躺在沈仲青怀里都要怀疑是不是自己半夜抱上去的了。

因为她的手也抱着沈仲青的腰呢,捂了捂脸,难道她太久没见过男人了,大晚上的本性暴露扑上去的?

也怪沈仲青太帅了,还是有阳刚之气的那种帅,肌肉也结实,她以前喜欢这种类型的。

这种男人看起来就很靠得住,还很有男人味,更不用说沈仲青这当过兵的了。

天马行空的想了一会儿,林楚云麻利的起床洗漱去了,不想了,昨晚就是个意外,明天让他自己睡去!

转眼间,林楚云来到这里也有快三个多月了,过不了几天就是农历的新年了。

过年讲究的是团团圆圆,一家大小聚在一起吃个年夜饭,预视着这一年的收尾和对来年的美好祝愿。

所以哪怕是沈仲青最小的妹妹沈至梅都早早从城里回家来了。

她在城里的服装厂当工人,在厂里的宿舍住,也就每两个月才回来一趟。

平时不忙了也都是在城里到处去玩一下,工资不低,但钱倒是没攒下多少。

她在服装厂上班,包吃包住,一个月工资足足有三十块钱,这还是她这种新工人的工资。

那些待了好几年的熟练工人工资就更高了,一般都有四十多块钱,难怪人人都想去呢。

时不时的能在厂里低价买一些有瑕疵的布料,这可不就是大家都想去工厂里上班的原因么。

福利好,工资也高,不过也确实难进去就是了。

沈至梅还是因为过两年也要结婚了,家里沈父给找了关系给弄进去的。

不过也是她自己有学历在,她可是老沈家为数不多的上到高中的人呢。

虽然也就读完了高一,但能够考上高中的在村里都找不出几个,可不就金贵了么。

也是把沈父一辈子的关系都给用了,就指望着这小女儿在厂里上班,能找个好对象嫁了,以后就不用担心了。

他们其他儿子女儿都已经结婚生子了,就剩下这个小女儿了。

要求高,挑剔得不行,沈母也给她找过好几个相看过,但沈至梅就是不满意。

这不就让她自己找去了,看她在城里能找到就找吧。

不过按沈母的想法,还是嫁在他们村子里或者附近的村子都可以。

乡下是不如城里繁荣,县城里什么饭馆啊,大的供销社,电影院什么的都有。

但是一般城里的人家住房都比较紧张,一大家子挤在一起,可是不如乡下地方来得开阔的。

沈至梅的工资除了给了家里一部分,剩下的全让她花了。

沈母没少说她,但她还是一发工资就去买买买,还没有结婚成家的姑娘,不当家不知柴米贵。

这次她十二月出头没几天就回来了,还很时尚的穿了时下最新款的小皮鞋,这可不好弄,估计得花不少钱。

交了伙食费就在家里老沈家住下了,天天除了吃就是出去溜达。

虽说沈至梅这高傲的性子不讨人喜欢,但她人本性不坏的,村里人说句不好听的就是有点狗眼看人低了。

但她可不管这些,反正一年到头都待不了多久,别人说她大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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